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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法院首次对“老赖”开出限制高消费罚单


时间:2016-10-20  来源:安徽法制报 点击:
   近日,全椒法院首次启动限制高消费措施,对一案2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以加大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打响全椒法院破解执行难的攻坚战。
    江苏甲置业投资公司与全椒乙置业投资公司共同出资900万元合作竞标全椒一安置房工程未果,甲投资公司拒不返还乙公司的出资额200万元,经该院一审判决:被告江苏甲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全椒乙置业有限公司保证金200万元及利息,担保人吴某负担连带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吴某及甲公司拒不还款,也不提供解决方案。执行法官即依法将吴某及甲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于近期,向吴某、甲公司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一切经营或生活中的高消费支出。限制消费令不仅载明了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还设有举报电话,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消费行为的举报。
    全椒法院执行局董健副局长介绍说:“如果当事人不按照这个限高令的规定来执行的话,可以按照民诉法第111条的规定,拘留、罚款,那么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就追究刑事责任,就是刑法当中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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