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江苏消息(仲飞 王家林)"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需村级党组织提议、村支两委商议、党群议事会决议后,经乡镇“三资”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农经站备案方可实施。低于1万元工程项目,村支两委在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指导下公开招标;1万元至30万元工程项目……。”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赵集镇纪委书记王岁林在该镇主体责任推进会上,带领涉农部门负责人和村级“三大员”逐条学习《淮阴区村级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
自9月份开始,该区在21个乡镇259个行政村(居)全面推行《监督办法》,实现了区、乡(镇)、村(居)重点权力制约监督三级全覆盖的目标,建成了权责明确、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虽说我们村官连“芝麻官”都谈不上,可村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去管,手中多少有一些权,略微“主动发挥”就会犯错,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了。现在有了《监督办法》的条条框框,把我们手中的权力规范约束起来的同时,也指明了权力如何使用,就不怕乱用权、用错权,更不敢以权谋私了,从制度上保护了我们村干部。”王营镇杨庄村村支书汪德雨,发出肺腑地说出上面一番话。原来,去年该村原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在低保申报初核、年度复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行为,导致一些非低保户违规享受低保,造成不良影响,原村支书、村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村会计被停职检查。
今年年初,区纪委认真梳理了2014年以来全区查处的村干部违纪案件,发现村干部违纪违法集中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要领导,他们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却缺乏有效监管,导致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执行都流于形式。针对问题,该区在棉花庄镇大福村、袁集乡桂塘村等部分村级权力内控机制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多次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监督办法》。主要从“编清单、固流程、强监督、严问责”等方面全面规范基层组织人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上报审批,便民服务等五大类18项重点权力事项运行,努力实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流程化操作、阳光化运行、全程化监督等“四化”管理,有效防治村级“微腐败”。
“权力再小,只要牵涉到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重大。因此,只要是权力,无论大小,都要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区出台《监督办法》目的是为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提供了不能贪,不敢贪的制度性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真正做到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该区纪委书记龚李萍的话掷地有声。
[责任编辑 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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