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河南省邓州市花园街道办事处北环路的群众辛怡,今天向你们反映,我与邓州市赵集镇赵集社区村民委员的经济纠纷在邓州市法院判决胜诉后,两年来不知为何,邓州市人民法院迟迟不拍卖对方被查封房产,使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请你们百忙中予以关注。


2009年春,我和邓州市赵集镇赵集社区村民委员后签订合同,承包了邓州市赵集镇赵集社区村庄整治修路工程。工程结束后,我们双方对工程款进行结算。赵集社区村民委员后结算部分工程款后,下欠958839元工程款一直没有支付。2015年9月15日,赵集社区村民委员给我出具了欠条一份。事后,尽管我多次催要,赵集社区村民委员均已无钱为由进行推脱。2013年,我向邓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集社区村民委员归还我余款及相应利息。2014年2月1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做出(2013)邓法民二初字第369号判决,判决赵集社区村民委员十日内支付我的余款及相应利息,判决于15日后生效。
两年来,我多次邓州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多次向法院具体办案执行负责人刘同志提供被执行人的信息及主要财产情况(位于赵集镇中心邓州——罗庄公路高杆灯十字街东北角商业楼门面房四间,共价值100多万),又缴纳了法院规定的相关费用,但至今对方的财产一直处在查封期间,拍卖一直毫无进展。后来,我把情况反映到反映了邓州市法院分管执行刘院长那里,和主管领导杨院长那里,他们都说:正在办理,会尽快拍卖,但我的等待还是遥遥无期。
几年来,因为邓州市法院执行的不到位,由于我向朋友及亲戚的借款及银行的贷款不能及时归还,仅各方面的利息就增加了好几万。由于资金迟迟不到位,我欠别人的资金也人家无法归还,债主几乎天天有找我要账的,使我的正常生活和声誉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身心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2016年,对河南的很多法院来说是个集中执行年。为了破解执行难,今年5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向执行难宣战誓师大会,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发表讲话,并向有关单位赠送法锤,彰显执行之决心。河南省的市、县(区)人民法院确实打了一场历史空前的攻坚战,解决了诸多老大难案件,执行了一批‘老赖’,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在全国执行案件中予以全国之首。我不知道为什么,河南乃至全国法院都在执行中取得了很大成绩,都很大程度上破解了执行难,邓州市法院为何对我的案件独独不予执行,对对方查封财产不予拍卖?
恳请领导予以关注,谢谢。
来源:和谐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