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家住河南省永城市群众余光红反映称,2016年8月6日余先生一行5人到位于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的中原第一漂流游玩时遭遇翻船事故,后景点和监管部门不管不问,并且还存在威胁余先生等人的情况。

2016年8月6日,余先生一行5人自行来到西峡县中原第一漂流,在该景区售票处购买了5张单价为168元的门票,共计消费840元。而景区只给了余先生等人一张非国税发票。余先生等人是自行游玩而非跟团,所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景点应该给每人都签一份合同,但,该景区只给起5人签订了一份《漂流安全合同》,甲方为西峡县老鹳河漂流有限公司。上午11时许,余先生一行5人自行登上橡皮艇。漂流过程中,12时许,由于皮艇操作手处理不当导致余先生所乘皮艇撞击岩石后淹没,艇上包括操作员张某某在内几人同时落水,而张某某只顾自救,并没有对余先生等游客进行及时施救。最后余先生等人被急流冲走几百米后自行爬上岸。当即,余先生等人拨打了当地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之后,余先生一行人被送往西峡县豫西协和医院住院救治。


余先生等人在豫西协和医院接受治疗后院方只给开具了检查单,并没有开具检查结果。后经余先生等人询问得知,西峡县老鹳河漂流有限公司在该医院交付的押金根本不足以支付余先生等人正常的检查及治疗费用,因此院方不予出结果。而其中一位需要进行伤口缝合的伤者,也因此未能得到及时救治伤口现已感染,另外几位伤者也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检查治疗。


事故发生以后的8号上午,余先生等人想就此事找漂流公司讨要说法,但不曾想,10时53分,余先生却接到漂流公司有关负责人发来的威胁短信,内容为“你不过来见领导,不再给你交任何费用,后果自付!”

至此,余先生一行人等有几点质疑?
第一,皮艇操作员张某某是否具备操纵资质及岗前培训合格证,事发时为何不及时对落水游客进行施救?
第二,于先生等人共支付了5张门票的价钱,为何只给一张且非国税的发票就可以让5人进行漂流活动?
第三,余先生5人是自行组织游玩而非跟团,为何只签订一份《漂流安全合同》?
另外余先生等人还称,此次意外的发生导致一行5人的经济损失共计近1.5万元。(其中包括2副近视镜、美度手表、水晶吊坠等贵重物品以及被冲走的现金和住院期间家属的往返探望费用)。
对此事件,本网将持续关注!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