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10月我国开始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始,这已经是第六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并且确立了政府必须退出行政审批的几个重要原则。当我们尝试去想象每一项行政审批权的取消背后可能经历怎样的权力博弈,就不难发现行政审批改革的循序渐进,需要坚定的决心和不懈的努力。作为计划经济权力运行模式的延续,每一项行政审批都意味着一项行政权力,自然也意味着各种既得利益,因此,行政审批改革的关键,其实就在于破除既得利益。
有一个词叫“审批经济”。在土地财政兴起之前,全国各种收费、基金、附加等曾经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一半。经过历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之后,现在的“审批经济”虽然大不如前,但是很多收费多且频率高的项目依然被地方保留。有些地方行政审批项目甚至完全就是以收费作为主要存在目的。最近一些地方之所以急欲增加诸如“风能国有”等行政审批项目,大多也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
当然,“审批经济”绝不会只是进入地方财政的腰包,高度集中的审批权在缺乏监督制衡的情况下,往往容易异化为权力寻租的工具。之所以某些行政审批权力集中的所谓“肥水衙门”,几任一把手接连“前腐后继”,之所以各种“跑部钱进”现象、权力掮客现象等屡见不鲜,无不与此相关。某种意义上,相当大部分的贪污腐败行为皆与审批权滥用存在密切关系。将行政审批改革进行到底,其实也是重要的反腐手段,有利于减少腐败寻租的空间。
还有,我们常说的破除垄断首先就应该从行政审批改革上寻找突破口。因为,很多的垄断行为,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禁止民资进入,而主要是以严格控制行政审批的方式来间接落实。而这些所谓“关系国计民生”的垄断领域,其实大多数都应该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范围之内。将来的行政审批改革能否更进一步涉及这些方面,无疑将是最为值得期待的。
说白了,行政审批改革就是要放权限权,权力部门手中的生杀予夺权力小了,市场交易与社会行为就会愈发自由。行政审批改革不仅能约束政府权力、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企业和个人的行为限制与经济负担,同时更是规范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关系的重要步骤。因为行政审批改革关键在于破除既得利益,我们当然不可能奢望毕其功于一役。眼下最重要的,首先是被取消和调整的项目在地方能被不折不扣地落实,然后是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行政审批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改革。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