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发帖人:彭德方, 男,汉族 ,56岁。贵州省赫章县野马川镇蒋家沟一号采石场法人代表,赫章县野马川镇蒋家沟一号采石场采矿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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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行拉闸断电的蒋家沟1号采石场,变得鬼都打得死人!
蒋家沟1号采石场:毕节矿业试验的安全荣誉标杆
1988年,在胡锦涛同志的倡导下,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建立全国第一个喀斯特地区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贵州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毕节试验区建设。2014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代表团讨论时,曾对毕节发展作出重要指示。2014年5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又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毕节试验区在开发扶贫和生态建设方面取得的巨大成效,明确要求毕节要努力实现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闯出一条新路子。
2015年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期间主持召开扶贫攻坚座谈会,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要求包括毕节在内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的功夫。
贵州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把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贵州科学发展的试验田”和“生态文明的示范区”,并为加快毕节试验区的发展步伐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
矿业资源是毕节得天独厚的优势,以资源为主体的矿业经济是毕节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作为毕节试验区发祥地,2002年,中共赫章县委、县人民政府确立了“历史文化兴县、矿业强县、农产富县”这三大战略,其中,县委、政府把赫章矿业强县战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大力发展矿业经济。
正是响应党和政府的试验区建设号召,2008年,在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和赫章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企业负责人创立了蒋家沟1号采石场,企业不断发展进步,成为毕节试验区矿业发展的一面旗帜,为毕节试验区争了光!也为毕节试验区发祥地赫章争了光!结合毕节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主题,积极探索一条既不破坏生态,有利扩大产能带动开发扶贫,企业发展高效、安全、环保的路子,蒋家沟一号采石场创办以来,探索出了一条可供借鉴的毕节喀斯特山区矿业发展的成功之路。在毕节地委、行署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发展成为毕节试验区科学发展矿业的一面旗帜。作为试验区发祥地的赫章,按理应加倍珍视和厚待这面来之不易的旗帜,对其加以大力扶持,作好示范,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毕节地区树立的这面矿业科学发展的旗帜,却倒在赫章县官员乱舞的公权大棒之下!
2015年10月14日,在采石场整合工作中,赫章县违背省、市两级政府矿权整合政策,提前几个月对毕节试验区确立的安全标杆示范企业——赫章县野马川蒋家沟1号采石场进行强行拉闸断电,使企业瘫痪。
赫章县、乡两级官员拍脑袋行政对野马川镇的采石场进行“抓阄整合”,致使毕节试验区安全示范企业被强行关闭。与此同时,赫章官员抓阄整合推出路边采石场,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5年7月 12 日被拉闸断电后,损失惨重,企业惨不忍赌。
从2015年7月 12 日以来,赫章县政府官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毕节市委、市政府权威,挥舞任性的公权大棒,对创办多年来企业不断实现升级进步的毕节试验区安全示范企业蒋家沟一号采石场,进行公权打压,血倒毕节试验区矿业发展的安全标杆。
安全规范、发展进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见凸显,作为毕节市立的安全示范采石场,当企业正在构划调整生产营销结构,服务贵州文化旅游产业,着手使材质良好的蒋家沟石材资源变成特色石产品外销时,2014年10月,借落实《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黔安办【2014】47号)和《关于研究砂石矿山兼并重组工作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赫府专议【2014】229)文件要求之机,赫章县政府竟然强行安排蒋家沟一号采石场和另外9个小规模采石场进行平等整合。
看到赫章出台的整合方案公然违反省、市政策,作为企业负责人,我拒绝出场。
为了搞倒蒋家沟1号采石场这个毕节试验区矿业科学发展的安全示范标杆,赫章官员竟然以抓阄的方式对其进行“整合”。
采石场被强行关闭至今,作为企业负责人,我多次向赫章县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请求领导责令相关部门和赫章县野马川镇政府依照省市文件精神, 对蒋家沟1号采石场作单列保留。但企业负责人的合理诉求一直不被理睬。
作为赫章县民营经济的代表之一,同时也作为赫章矿业发展的代表之一,不能坐视政府官员拍脑袋“抓阄治矿”,血倒蒋家沟1号这个代表了毕节试验区矿业发展和赫章县“矿业强县”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之一和高尚的荣誉被如此拙劣的“行政”手段践踏!企业负责人被逼无奈,为维护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维护省市两级政府给予企业的荣誉,作为民营经济的代表上网发帖,向大力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中共毕节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全社会控诉!
蒋家沟1号采石场 代表毕节试验区矿业发展的安全示范企业
1988年,毕节“开发扶贫 、生态建设”试验区建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贵州省委、省政府对毕节发展非公经济,寄予了厚望。党和政府号召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发展民营企业。
蒋家沟一号采石场办公室
作为毕节试验区发祥地,2002年,中共赫章县委、县人民政府确立矿业强县战略,得到渴望经济强势发展的全县干部群众的拥护。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发扬毕节试验区艰苦创业精神,结合地方资源优势,蒋家沟1号采石场于2008年创办以来,自力更生、艰苦拼搏,不断发展进步,成为赫章县的一个标志性民办企业。企业安全管理不断升级进步,2011年,蒋家沟1号采石场被毕节地区行政公署评定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为毕节试验区和赫章县争了光!
蒋家沟1号采石场资料室
从2011年开始,作为原毕节地区行政公署评定的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蒋家沟1号采石场作为市定的安全生产示范样版,被毕节市各级政府推广。
蒋家沟一号采石场创办以来,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企业不但积极缴纳国家税费,还热心地方建设和公益、文化事业。即便是在企业被强行关闭之前的2015年上半年, 仍上缴税收9万元左右。

这些年,蒋家沟一号采石场捐献给野马川镇美丽乡村建设现金10000元;捐给镇教育基金会5000元;看到家乡老百姓修建通村公路,企业捐给利河村石砂价值10000元;捐给上街村石砂价值10000元;捐给下街村石砂价值10000元;捐给新营村石砂价值10000元。
社会责任强烈,积极回报社会。从野马川南冲桥往下2公里范围的河堤公路,长期是一条烂路,为了方便大家行路,这些年,蒋家沟一号采石场出资维护河堤公路,先后投入16万余元,用于支付机器设备、人工、材料等费用。
热心公益事业,在采石场刚刚创办,需要大量流动生产资金,经费特别困难之际,捐给野马腾飞雕塑修建工程500元;野马川平安桥修建500元;捐给利河村沙地村民组修乡村路3000元;汶川大地震时,企业捐资6000元;捐给大田村修建连户路石砂折合价值5000元。8年来,蒋家沟1号采石场默默作贡献。热心文化事业,共捐给春节传统文艺活动现金33000元;4年来,蒋家沟1号采石场还捐给野马川春节喜庆用品折合现金1万多元。
蒋家沟1号采石场先被断电 后遭抓阄
2015年 4月,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到期,蒋家沟1号采石场负责人到赫章县安监局办理沿期手续,被告知:“马上要整合了,不审了!”
接下来,2015年7月 12日,蒋家沟1号采石场就被拉闸断电。
2015年10月14日,野马川镇出台的《野马川镇采石场整合方案》,是为赫章官员拍脑袋搞死蒋家沟1号采石场的见证。因采石场被强行关闭,蒋家沟1号采石场附属企业南冲桥边水泥砖厂也由于没有石砂供应而被迫停产。蒋家沟1号采石场开办以来,一直平价销售,让利于民。企业被迫关闭后,经常有老百姓到厂里追问啥时候重新开厂供应平价石砂。
抓阄治矿强行整合的“宣言”,在方案的行文开头,被美名为“经赫章县国土资源局、野马川镇人民政府组织应参与整合的10家采石场代表会议讨论,制定本方案。”
到了2016年春节后,企业负责人的爱人才在野马川镇政府通过管这个事的政法委书记递过来的一张表,看到“抓阄”整合的游戏规则。(见图)
这份完全可以证实赫章县抓阄治矿的“野马川镇采石场整合抽签登记表”,在监督单位一栏,除了为控诉人所熟悉的野马川镇纪委书记沈承宽外,其余人员,应如其整合方案上所说,有监督执纪的赫章县纪委人员参加。
拍脑袋行政一发不可收,野马川镇在向赫章县政府上报了《关于批准<野马川镇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暨采矿权整合实施〉的请示。野党呈[2015]20号》后,2015年12月24日,赫章县政府以《赫府发【2015】154号文,以《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野马川镇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暨采矿权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为题行文,原则同意野马川镇上报的这个采石场“抓阄”方案。
按照赫章县政府的批复,2016年2月24日,野马川镇政府下发《野府发【2016】24号》政府文件。
早在赫章同意野马川整合方案之前的2015年7月 12日,蒋家沟1号采石场就被强行拉闸断电。
毕节市县两级授予蒋家沟1号采石场多项荣誉
2010年12月28日,毕节地区安监局授予蒋家沟1号采石场“国家安全标准化五级企业(采石场)”。
2011年2月,蒋家沟1号采石场被毕节地区行政公署评定为“毕节地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
2013年12月5日,蒋家沟1号采石场被毕节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评定为贵州省职业卫生标准化三级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2013年2月,企业负责人获赫章县人民政府颁发的“2012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证件显示:蒋家沟1号采石场尚有7年多开采期 ,采矿资质雄厚
蒋家沟一号采石场于2008年8月6日至8月21 日12时,通过赫章县国土局对其公开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为(862500.00元)捌拾陆万贰千伍佰元,开采标高:1410-1465米,矿区面积:3500平方米,开采矿种为石灰石,准采储量683100立方米。本次出让权服务年限为15年。当天签定的“赫章县野马川镇蒋家沟1号采石场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书,具有法定合同效力,并从成交当日生效。
通过 2011年矿权整合,蒋家沟1号采石场成为毕节试验区科学发展矿业的荣誉标杆,企业发展进步,不但带动了当地老百姓就业,最为有力的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企业坚持实行平价销售,还大力减轻了农民负担。与此同时,企业还积极投身当地公益事业,文化建设,在群众中拥有很好的口碑。
早于政府进行矿权治理,2011年5月17日,由于蒋家沟1号采石场与相邻的“开春采石场”相距不到20米且矿界相连,为了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提高采石场的安全管理,控诉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共同申请将1号、开春采石场合并为蒋家沟1号采石场。
合并前,和原来的蒋家沟1号采石场同一天经过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的开春采石场采矿权服务年限为10年,价款为(107000.00元)拾万零七千元,开采标高为55米,矿区面积为20400平方米,标高差为55米,石灰石储量为112.2万立方米。仅开春采石场采矿价款,就超过野马川参加整合的9家小采石场的总价款。
合并升级、提级建设后,蒋家沟1号采石场矿区面积为55400平方米,标高差55米,石灰石储量为304.7万立方米,按每年生产10万立方米的石灰石计算,可生产三十年以上,采石资源丰富,发展后劲强劲,成为毕节试验区首家特大标杆型民办标志性采石场。
到2015年,蒋家沟1号采石场不论是在规模、资金、技术和管理(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上都达到毕节市采石场目前的最高水平。
凭借大型采石场雄厚的资金、技术及先进的管理模式,蒋家沟1号采石场严格按规范的开采设计方案,采用先进的台阶式开采,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实行安全爆破。按照贵州省、市两级政策,该采石场不但不属于纳入整合范围,不但应该单独保留作为毕节市乡镇采石场安全管理及企业发展成果的示范样版,更应该作为小采石场相对密集的赫章县整合矿权的学习模版。
数据统计表明,2014年元月至12月止,蒋家沟1号采石场共生产砂石十万余方,2015年元月至7月停产整合期间,采石场共生产砂石近六万方。
《赫章县野马川镇蒋家沟1号采石场采矿权挂牌出让确认书》证实,蒋家沟1号采石场的服务年限为十五年。还有7年多的开采年限。布局合理,生产规模超过贵州省规定的最低标准,完全不需参与整合。

官员拍脑袋行政的结果:毕节试验区的安全示范采石场,竟然被抓阄整合弄倒,这绝不仅仅是蒋家沟1号采石场的悲哀,更是将蒋家沟1号采石场评定为安全示范企业的毕节地区行政公署(今毕节市政府)的悲哀,它还是寄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的毕节试验区人民的悲哀!
贵州规定县城所属建制镇可保留6家以内采石场
2014年1月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黔府办函[20145号]文件明确规定,原则上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砂石土矿山数控制在6个以内,其他乡镇控制在2个以内。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67号《毕节市加强砂石资源开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电,亦是明确规定整治非煤矿山的选址精神为“资源可靠、环境优先、布局合理、规模适应、经济可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明电要求合理确定砂石土矿山数量,明确要求城市规划区的砂石土矿山数量经过整合严格控制在6个以内,采矿权到期,不再办理延续手续,积极组织关闭。对布局合理,已达到黔府办函20145号文件规定最低生产规模、服务年限长的砂石土矿山不参与整合,可以单列保留。
在赫章县,属县城区域的三个乡镇为城关镇、西城区的白果镇、东城区的野马川镇,所有涉城区建制镇中的采石场,蒋家沟1号采石场为唯一一家市级安全示范企业。
早在 2012 年,野马川镇就被列为赫章县东城区加以重点建设,野马川工业园区和野马川镇城市建设与西城区白果的城市建设成为赫章城市建设重点。
抓阄整合 一家采石场采矿权值仅4000元
赫章县野马川镇9家已参加整合的采石场采矿权基本情况,正好说明这一点:要搞好全县采石场整合,赫章县有关部门必须按照省市出台的文件精神,取缔小采石场。(见图)
但2014年 5 月28 日的赫章政府文件却对乡镇砂石矿山数量超过2个,“已签定整合或兼并重组协议,积极配合矿权整合的矿山企业,在整合和兼并重组期间(即2014年内),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暂不单独办理延期手续,在各有关部门的监管下进行生产,待整合后一并办理新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毕节市人民政府[2014]67号明电明令对于无证或持过期失效采矿权证进行开采砂石土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予以严厉打击,坚决取缔。
2015年7月12日遭强制断电之前,蒋家沟1号采石场所有手续完备合法。
赫章抓阄整合推出路边采石场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黔府函[2014]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中,要求严格按规划布局砂石土矿山,划定砂石土禁采区,明确禁止在河流、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砂石土。
赫章县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省、市规定整合推出的野马川小半岩永利采石场,不但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污染环境且破坏乌江重要支流野马河生态景观(见图)
图为赫章县抓阄整合推出的小半岩永利采石场
作为乌江北源重要支流,野马河生态环境质量,严重影响到赫章县东城区生态环境质量。而抓阄整合推出的小半岩永利采石场与村道和河道不到20米,在此开山采石,严重影响河堤公路通车安全;同样位于路边的南冲沟采石场,生产时烟子蓬蓬,路人伸手就能摸到电力变压器。严重污染环境,严重危及交通安全,这是野马川现存采石场的实际情形。(见图)
国家安监总局《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以及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
我国《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一)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小型露天采石场与其周边公路、铁路、电力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应当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等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野马川南冲采石场生产时的情景
整合后的采石场,更应该符合生产更加安全、环保更加有力的要求!
政府开具票据放任路边采石场生产经营

按照国家对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省、地、县对于安全生产的要求,位于野马川南冲沟内的非法小采石场早就应该关闭,但至今却能够继续进行“烟子蓬蓬”的生产,出产石料,政府为其一路绿灯,放路通行,其中原由,从野马川镇政府为其开具的票据就可见一斑。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