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牧民草牧场权益被侵占问题时有发生。某些领导和其他利益集团互相勾结严重侵害了牧民的草牧场权益,造成牧区草原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牧民收入的降低,甚至没有经济来源,影响了民族团结及地方稳定。牧民草牧场侵权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牧民草牧场承包到户不彻底,草牧场的产权并没有真正的落实到牧民手里,造成某些领导和其他利益集团侵占牧民的草牧场权益,而牧民却得不到有效合理的补偿。这些利益集团从商业的角度出发来开发草牧场,从而造成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所以,保护牧民的草牧场权益能够更有效的保护草原的生态环境。今天,《乌海14户牧民赖以生存的牧场被非法侵占何时休?》一文希望能够警醒某些领导和其他利益集团,及时停止非法占有牧民合法牧场,还生态牧场。

牧民康智忠望着自己家祖辈赖以生存的牧场遭遇非法开采非常痛心
我们是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农场的14户普通牧民【康智忠、杨荣、燕枝荣、杨子原、李成润、杨水平、康买田、张飞平、杨占华、王军荣、宋海寿、杨开仁、杨发荣、高金花(蒙古族,儿子林建军)】,草原(牧场),是我们牧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悲愤的心情,向新闻媒体反映我们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恳求新闻媒体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过问一下我们的冤情,为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最下层的牧民伸张正义,讨还公道。
事情概况:我们都是原乌海市海勃湾农场牧民,1986年取得了承包草场的《草原证》。1996年伊克昭盟(以下简称伊盟)与乌海市行政区域划界时,我们所承包的草场被一分为二,家人户口也被分开。而后,划归伊盟的部分草场,由伊盟按照实际划入面积颁发了新的《草原证》,由伊盟划入乌海市的牧民也由乌海市颁发了新的《草原证》。但是,令人不解的是:我们这些留在乌海市的原海勃湾农场的牧民和划归乌海市的10多万亩草场,乌海市却即不换发新的《草原证》、也不发放休牧补偿金,严重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十六年反映控告至今仍无结果。

康智忠家的牧业牲畜财产作价承包合同
农场牧民康智忠(身份证号:150302196504032516,手机:13947318092)的父亲康文则,从1972年起康氏全家人就给海勃区牧场放牧。直到1984年包产到户,康智忠一家与国营农场承包草牧场20000多亩,承担了政府各项费用和交羊肉等任务。1986年领取了《草原使用证》,承包证内明确了四至界限。1988年又与农场签订了《家庭草牧场承包合同》,2003年乌海市开始大量破坏草牧场烂挖明煤,乌海市海勃湾区草原管理站突然告知康智忠家庭承包的草牧场已转包给和领导有关系的一个叫乔俊的外来民工,并颁发了侵占康智忠家庭承包的草牧场四至范围内的草原使用证,现在康智忠仍然持有合法有效的《草原使用证》和《承包合同》。乌海市和海勃湾区两级草原站置法律于不顾,故意行政侵权,制造“一地多证”的混乱局面,不知究竟是什么原因驱使海勃湾区草原管理站如此违法行政?


康智忠家的草牧场使用证
乌海市和海勃湾区两级草原站还将康智忠家庭承包的合法草牧场非法出售分别瓜分给内蒙古黄河工贸公司马万良挖煤和放渣共侵占牧场500亩,内蒙古天宇集团公司占康智忠家草牧场6800亩挖明煤,因为政府的不作为至今未给予合理的补偿款,恒实煤业侵占草牧场300亩,乌海四方焦化厂侵占草牧场270亩,海勃湾区草原站甚至还违规给上述企业颁发了《草原使用证》,海勃湾区草原站给上述几家公司非法出售康智忠合法家庭承包的草牧场交易款全部装入囊中。

康智忠家的草牧场承包合同
另外行政区域划界,亦不能成为剥夺牧民草原承包权的借口。伊乌划界后,大多数牧民的草场或住宅都被行政区域界线穿割为两部分,属伊盟界内的,伊盟发放了草原证,而乌海市界内的草场,乌海方面并没有为牧民换发新证,这种行为违背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当时内政发[1996]23号文件及1997年12月10日两盟市关于划界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违反了《草原法》“依法登记的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规定,企图借划界之机变相剥夺我们的草原承包权。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当时内政发[1996]23号文件和1997年12月10日两盟市关于划界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要求:“调查组与牧户逐一征求意见,根据牧户意愿,由双方分别接收安置”。但是,海勃湾区政府与鄂托克旗政府,在具体划界及牧民移交过程中,违反上级文件精神,在草原承包权这一关系到我们牧民生存权的重大问题上,事前不征求我们的意见,事后不向我们公示,背着我们14户牧民单方面作出决定,对我们留在乌海的牧民不予认可,留在乌海的十多万亩草原也欲强行霸占,严重侵犯了我们牧民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获得经济补偿权。

牧民康智忠望着自己家祖辈赖以生存的牧场遭遇非法侵占非常痛心
郝建军市长于2013 、2014年接见了牧民时的重要指示并没有得到落实。我们14户牧民就草牧场承包权问题从2013年6月份开始,数次反映至自治区及中央,之后乌海分管农牧的郝建军市长于2013 、2014年接见了牧民,2014年4月份郝市长接见牧民时,市、区农牧局领导及两级草原站站长都出席了这次会见,郝市长现场明确:“跨界牧民乌海界内的草牧场应属牧民所有,原则上谁管理谁受益”,各部门领导一致通过并无异议。事实上这十几年来,草原站对于牧民的承包权一直持认可态度,可一旦出现草原纠纷时,他们却又否认牧民们事实存在的承包权,这就导致很多牧民眼睁睁看着自己合法承包的草牧场被各类企业长期侵占却维权无门。
1986年我们农场牧民合法承包草场后,有一些人通过关系非法取得了草原证,伊乌划界后草原站还给他们换发了新草原证,这些草原证都侵占了原农场牧民的草场,于是在海勃湾农场一地两证甚至一地三证乱象长期存在,盟市之间的行政划界就这样沦为草原站领导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借口。
早在2003 年内蒙古党委、政府就出台了关于清理非牧民占用牧区草场和依法规范草场使用权流转的意见(内党发[2003]3号),但市、区草原站并未按照上级指示清理那些违法占用草场的非牧民,而是任由一地两证甚至一地三证乱象长期存在,就在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违法占用草原和乱开滥垦草原清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内政办发电【2011】73号),该通知中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理非牧民占用草牧场,可自治区政府如此三令五申地要求清理整顿,草原站作为执法部门却对国法政策阳奉阴违,拒不贯彻执行,致使牧民的合法权益遭到长期侵害而无人主持公道。
从1999年至今牧民多次向自治区畜牧厅、民政厅、各级人民政府反映不予发放草原证的问题,2013年海勃湾区政府不仅隐瞒跨界牧民在乌海界内留有大量草场并一直在使用的事实,而且上报虚假情况,例如牧民杨子原乌海留有草场4000多亩,吴红顺区长声称仅剩余500亩,牧民杨荣乌海草场尚有3000多亩,也被上报为仅剩120亩,诸如此类。因此可见2013年乌海市人民政府给出的“对牧民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并非基于牧民的真实情况,因此,我们请求领导责成乌海市政府解决牧民的乌海草场问题,还牧民合法权利:1、为牧民换发新证:2、发放休牧补偿款:3、撤销违法办理的草原证。
“我们14户遭遇非法侵占的牧民会一如既往地向自治区、党中央各部委、新闻媒体反映我们的遭遇,直到解决问题的那一天到来为止!”临别时,牧民们告诉记者。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多次发文要求对非法侵占牧民草场的行为予以清理,但在乌海市海勃湾区,相关问题仍难以彻底解决,究竟是困难太大还是执行政策走了样?在当地,是否还有某些领导和其他利益集团对非法侵占牧民草场存在着侥幸心理?又该由哪些政府职能部门来为这14户牧民的遭遇主持公道呢?牧民们的草场能收回来吗?相关部门的领导是否涉嫌违法违纪?他们是否应为此担责?乌海14户牧民赖以生存的牧场被非法侵占何时休?有关事件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学光 宽富 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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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