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姜义雄,是湖北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街跃进村五段上村36号村民,因为家被暴力强拆我被逼无奈进京上访,但是没想到却被强行拘留4次,我不知道我犯了什么罪,难道老百姓被逼的无家可归都不能讨个公道吗?
在没有拆迁的任何张贴手续和公告、也没有和我家谈妥拆迁条件及签订协议,2014年3月,跃进村及其聘请的拆迁公司派人强行将我家所有的电表和水表全部拆走,断水断电无法居住。
接访人张广吉
2014年11月23日,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跃进村又派人将我全家所有的防盗门、卷闸门、铁门用切割机全部切走,并将所有的门窗打砸,还偷走一部分财物,他们这种行为和强盗有什么区别。第二天一早,我回家发现家里一片狼藉后立即报警,警察很快到了现场,进行勘察取证等工作,并开具了受案回执,但至今没有说法。
经历了这些打砸抢后,我家的房子早已破烂不堪,2014年12月7日清晨6点多钟,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跃进村跃进集团雇佣的拆迁公司带着上百名闲散人员,动用3台挖土机,在我家无人的情况下疯狂的将我家房屋暴力强行拆除,所有财物化为灰烬,我生存多年的家园毁于一旦。事发后没有任何人对此事有个交代。
事发时在旁边院子过渡居住的我父母听到挖土机来强拆我家房子后,曾上前去制止,但他们将我父母强行锁在院子里不准出门,我母亲报了警并拨打市长热线,出警的武汉公安局江岸分局石桥派出所很快到达现场,但他们说控制不了局面也管不了,当天一个人也没有抓,3台挖土机也没有扣留。
我不明白,当老百姓破坏家园被毁灭时,警察居然说管不了,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不法之徒胡作非为,这是什么样的警察,他们的职责何在?
家被毁了,财产没有了,我就这样被逼上了讨说法的不归路。
从2014年12月19日起,我开始逐级上访,先后到过江岸区信访局、武汉市信访局、湖北省信访局,,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但是所有的部门都开具不予受理告知书,他们都说让我去法院解决。
中国人都知道,中国的老百姓能拖得起、打得起官司吗?在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只有进京上访,我就不相信,中国没有老百姓说理的地方吗?我到北京的国家信访局上访,可是没想到,我正常的信访却遭到武汉市驻京办江岸区接访干部李健、张广吉、甘晓明等人的打押和江岸公安分局塔子湖派出所的4次拘留关押。
第一次是2015年3月5日晚上8点多,接访干部李健带着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强行将我从天安门分局分流中心押走,塞进一辆面包车,一上车他们就像强盗一样抢走我的身份证和手机,让我无法和家人取得联系,他们连夜开车将我押回武汉,第二天下午将我押到塔子湖派出所,交给警察彭勇,许文亮,他们把我关进审讯室,到晚上9点多他们将我用手铐拷上强行押进江岸拘留所,拘留10天,3月16日将我释放。
从派出所带往拘留所
第二次关押我是2015年4月27日,我在北京九敬庄服务中心门口下车时,被接访干部张广吉派的4、5个人给拖到大厅里痛打了一顿,他们还用衣服包住我的头,这样我就认不出打我的人了。打完后,他们将我抬到一辆黑色的轿车上,用安全带将我系起来,搜走了我的手机,连夜将我押回武汉。第二天在塔子湖派出所审讯室,我告诉警察彭勇和许文亮,我全身被打伤要去医院看病,但他们根本不理我,直到晚上6点多,他们见我实在伤的厉害才带我去医院,看病做CT拍片子后,尽管医生要求必须回家静养,但他们根本不顾医生的嘱托,也不管我的伤情,强行将我关押到江岸拘留所,这一关又是10天。
第三次和第四次一样,都是因为我去北京上访被武汉驻京办的截访人员截获后押送回武汉,然后分别拘留了10天。
以上是我四次被拘留的经过,但是我至今不明白,你们拘留我的罪名是什么?我在北京上访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你们有什么权利非法拘留我,不让我进京信访,我的家园被你们拆毁夷为平地,我无家可归,请求中央有关领导彻底调查,捉拿贪官,清查江岸区跃进村土地违法,违规,强拆民房打押老百姓行为,难道我不能为自己讨说法吗,难道你们就这样胆大妄为胡作非为吗?
是谁造就一切,又该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相关部门的熟视无睹,其内幕又将是如何的?是工作严重失职,还是有部分无良公职人员为私利参与“幕后”运作,充当其“保护伞”,“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沆瀣一气共谋“钱途”我要你们还我的房子,我要为我讨个说法,否则我会一直告下去决不罢休,我坚信中国有说理的地方。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我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姜义雄身份证:420102196911113713
联系电话:1587142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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