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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姑他乡意外身亡 公证服务妥善处理遗产继承


时间:2015-10-19  来源:安徽法制报 点击:
   近日,一位中年男子来到泾县公证处,称要为其在普陀山出家的姐姐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原来,该男子的姐姐叫朱某,现年48岁,系安徽泾县蔡村镇小康村人,16岁就被其父母送至普陀山出家至今32年了。10月3日,朱某不慎意外死亡,其生前在      老家泾县以自己名义分别于2003年在县城城区径秀苑、2011年在安天康城购置了两套房产,分别在舟山市各银行有一些个人存款,另外还涉及到她生前寺院为其购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财产事项。该男子的称,朱某终身未嫁,名下也未领养过子女,要求将朱某名下财产由其父母继承,同时流露出寺院对这些财产可能另有处置。
    公证人员考虑到该案件有些复杂,不仅涉及到朱某的相关继承人,因其特殊身份,还涉及到出家人的一些清规戒律。办案人员预约后,立即驱车赶往朱某出家修行所在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山观音洞,找到该洞当家法师以及朱某生前好友惠缘,就朱某生前有无婚史、子女,有无领养子女、过继子女,是否立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以及和寺院是否立有协议等情况作了详细的核查了解。考虑到出家人对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不是很了解,细心给她们讲解了《物权法》、《继承法》、《公证法》的相关规定,法师当即表示:出家人也要尊重国家法律规定,佛与法的意愿是一致的。朱某生前对父母非常孝敬,老家的两套房产理应由其父母继承,其个人存款除去办理后事及做法事费用所剩部分和养老医疗保险也给其父母。朱某的妹妹当场表示非常感谢,一起较为特殊的继承公证案件得以妥善处理。(毛庆凤 汤志勇)


来源: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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