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经济网讯:近日,本网接到河北武安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工程处反映:武安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交运局)拖欠河北武安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工程处(以下简称第十工程处)承建磁左公路工程款768万元9年之久不予支付。第十工程处无数次讨要无果,并且,还遭到交运局白姓局长60万元的变相索贿。
据第十工程处向本网介绍:武安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交运局)拖欠第十工程处承建磁左公路工程款768万元9年之久不予支付。第十工程处无数次讨要未果。2012年,交运局白姓局长对第十工程处负责人说:“你要想讨要这些工程款,就必须买下我的一辆奥迪车”。
上图为白姓局长卖给第十工程处的奥迪车
白姓局长的这辆奥迪车是2004年以50万元的价格买的新车,型号是A6,车牌号是冀DDB581(有照片为证)。到2012年白姓局长己开了8年,行程14万公里,几乎接近报废,市场价格仅5万元(有市场行情为证)。而白姓局长却以65万元的价格卖给我单位这辆奥迪车,变相索贿60万元(有当时的车辆过户材料为证)。但三年过去了,第十工程处负责人多次找白姓局长催要该款,白姓局长以无钱为由不予支付该款。
2014年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第十工程处以“建设合同欠款纠纷”为由将交运局告上了法庭。邯郸市中院作出(2014)邯民三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交运局限期支付该款及利息,交运局未支付;第十工程处申请强制执行,交运局申请邯郸中院将位于阳邑镇南丛井村南、磁左公路固镇收费站办公楼抵顶举报人的工程款。因第十工程处正处于银行起诉、民间高利贷款债主逼债、农民工讨要工资,走投无路的状况下勉强同意。在履行中,白姓局长提出“这是国有资产需评估拍卖,走程序才能给举报人”。随后,邯郸市中院依法委托有关土地、房产权威部门进行评估、实地估量并查封了该办公楼。
就在第十工程处准备对该办公楼依法变现时,发现白姓局长私自损毁法院查封的财产,派人将交运局将办公楼南围墙及南护墙推倒,往北挪了17米新建一围墙,卖于一个体户,严重影响第十工程处变现。
白姓局长私自损毁法院查封的财产这种行为触犯《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承担有关费用。截止目前,交运局也未恢复原状。这说明了什么?抵顶第十工程处工程款就需要走评估拍卖程序,国有资产不能外流,将17米卖于一个体户就什么程序都不用走了?白姓局长作为交运局主要负责人,身为武安市人大代表,私自处置、损毁法院查封财产,竟敢与法律抗衡,真是无法无天。
2012年秋末,第十工程处承建交运局刘西线、矿宋线部分大修工程,完工后交运局拖欠第十工程处2600多万元工程款不予支付,第十工程处第二次将交运局告上了法庭。在庭审中交运局自己委托邯郸市德蓁咨询造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蓁公司)作的两个结算报告,自己要推翻,请求重新审计。法院限期让其提出推翻的理由,交运局只提出“委托手续不全、没有接到这两个结算报告”。法院经查与事实不符,不予支持。2015年2月27日进行第二次开庭,交运局出示了德蓁公司致函交运局撤回这两个结算报告的新证据一。经查证,法院第一次开庭交运局就提出这两个结算报告有问题,请求重新审计。该公司2015年2月9日致函于交运局,请求撤回。新证据二:2015年2月26日向德蓁公司交咨询费2万元的票据。并解释证据一是2015年2月26日下午才接到的。
这不难看出,交运局以2万元买下了假证据与德蓁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第十工程处的合法权益,根据法规应负法律责任。
白姓局长身为武安市人大代表、交运局局长,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公开变相索贿,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私自买卖国有资产、重金买假证据弄虚作假,严重丧失了一个作为共产党员的品质。
就此事,本网致电武安市交通运输局,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对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