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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利津:协警双向查车罚款 公路“三乱”太猖獗


时间:2015-07-02  来源:未知 点击:

(本刊记者 周奎  刘永彬)国家三令五申狠抓公路“三乱”问题,而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却无视国家规定,仍然在黄河大桥收费站双向查车,公路“三乱”现象十分猖獗。
    日前,本刊记者就接到一些货车司机反映,在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黄河大桥附近,每天都有穿着警察制式服装的人员开着警用车辆,不开警灯,双向查车开具罚单,甚至直接收取现金,行为非常恶劣,过往司机怨声载道。

                  收费站前协警随意拦车检查
    5月14凌晨12点多,根据大货车司机的反映,本刊记者来到了东营市利津县黄河大桥收费站附近。
    离收费站还有200米的地方,记者就看到两名穿着警用反光背心的工作人员来回穿梭,示意过往的大货车和油罐车停车检查。经过十几分钟的仔细观察,记者发现他们并没有向司机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就随意拦车检查。
    记者看到,在收费站的出入口50米范围内的道路两侧各停放着几辆油罐车和大货车。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十条规定,交通警察在雾天、雨天、雪天等能见度低和道路通行条件恶劣的条件下设点执勤,应当在距执勤点200M、100M、50M处连续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但是,在收费站路口,灯光昏暗的情况下,记者的并没有发现任何的反光锥筒和警示标志。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假装去问路,慢慢靠近观察,正好看到两名穿警用制服的人员领着一名司机来到旁边的警车跟前,这辆警车没有开警灯,车内一名穿便装的男子借着昏暗的灯光忙着开罚单,一名司机拿出钱包正准备掏钱。记者立即举起相机将眼前的一幕拍照,固定证据。
    就在这时,一名穿警用制服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冲记者吆喝道:“你那里的,照什么?”记者立即亮明身份,告诉对方说:“我是祖国杂志社的记者,你的执法证件我们能看看吗?你们怎么不按照规定,查车时出示执法证件给司机师傅看?”对方看记者问这么一句话,就要求记者出示证件,当记者拿出证件给对方时,这名工作人员看了一眼就走向一边,不再理睬记者。
    经过交流,记者得知这几名正在拦车检查、警车内忙着开罚单的工作人员是东营市利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协勤人员,但是,记者并没有看到正式民警在场。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协警应在交通警察指导下工作,可以承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等五项工作外,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带队民警不在岗 承认工作不规范
    按照规定,协警人员的定位是“辅助”警力,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必须在正式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那么,当天带班的正式民警去了哪里呢?
    
    为进一步落实情况,当天上午,本刊记者一上班就来到到东营市利津县交警大队,一名姓李的负责人接待记者,当听到记者表明来意之后,这位负责人说马上联系一下昨天带队中队长。十几分钟后,这位李姓负责人说当天在黄河大桥设卡是因为上级有任务,带班的中队长在收费站里面执勤呢。当记者追问是哪里下的任务时,这位负责人没有继续解释。
    十几分钟后,东营市利津县交警大队一位分管事故科李姓副大队告诉记者,当时在现场带队一位姓刘的中队长,当时刘队长拉肚子,就没在岗。当记者提出了解的情况是这位刘姓中队长在收费站屋里时候,这位李姓分管副大队马上改口说:“拉完肚子又去收费站屋里了。”
    针对本刊记者反映,协警人员现场收钱的问题,这位李姓副大队长这样解释:“利津县交警大队开的罚款单只能在山东交,一个江苏的大货车司机罚款单开出来后,司机想省事,叫我们代缴,我们没有收钱。”
    他还告诉记者,在收费站执勤的确实是协警人员,工勤身份,要靠正式干警管理。“临时工要跟着正式干警执法,出事要正式干警负责。”他向记者强调说。
    在本刊记者调查采访时,东营市利津县交警大队多名人员表示:“工作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还希望媒体朋友多多理解。”但是针对协警违规上路查车,违反了公路“三乱“相关规定,该如何处理等问题,反而绝口不提了。
    随后,本刊记者将采访了解的情况向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姓刘的支队长进行了反馈。对方明确告诉记者:“坚决不允许协警自己上路查车,协警也不能单独执法。”这位姓刘的副支队长还表示尽快让利津县交警大队针对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尽快回复处理意见。
    但是,截止记者发稿时,也没有得到利津县交警大队的任何回复。

                    公路“三乱”现象何时休?
    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交通部有关规定,公路“三乱”是指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主要表现有: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非法上路查车,随意查车,逢车必查,双向拦车检查罚款;没有法定依据罚款,超标准罚款,罚态度款,重复罚款。
    从以上规定来看,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交警大队协勤人员上路双向拦车检查行为,就是典型的公路“三乱”,必须予以严厉处理。
    既然如此,为何仍有公路执法队伍中的相关人员热衷于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说白了就是一句话:因为有巨大的利益驱动。
    有业内人士称,全国每年公路罚款高达三四千亿元。这些钱并未完全归于财政,有些进了执法人员的口袋,有的地方还出现返还罚款的现象——尽管《行政处罚法》规定,地方财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执法部门返还罚款,但返还罚款早已成了潜规则。
    对于公路三乱问题,本刊记者也多次监督报道过,基本上是一抓一个准。曾有不愿透露姓名的道路执法人员感叹,“我们的任务也重,完不成任务不仅扣工资,连工作都保不住。”有业内人士表示,在税费改革之后,道路执法部门的经费得不到保障,就形成了罚款返成的路径依赖。
    原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曾在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扩大教育面,减少罚款处罚量,坚决杜绝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对轻微违法行为,要以教育、警告为主。”
《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确定治理公路“三乱”要点》中要求,对公路“三乱”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以及不作为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不够,要将违规执法人员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针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交警大队协勤人员上路双向拦车检查罚款的公路“三乱”行为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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