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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退卡服务11月启动“黄牛”经济终结倒计时


时间:2012-10-09  来源:证券日报 点击:

  刚刚过去的中秋、国庆双节使国内消费市场出现了异常火爆的景象,受益于双节的不仅仅是商家,还有“黄牛党”。由于使用预付卡进行消费购物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加之如今大多商家发售的预付卡不能赎回,催生了低价购卡高价售出的“黄牛”经济。

  节前,央行与商务部针对预付卡出现的乱象分别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加强了预付卡的监管工作。商务部出台的办法中对单用途商用预付卡明文规定了发卡企业需要提供退卡服务。不过,《证券日报》记者对物美、味多美等北京地区多家消费企业调查发现,多数商家发售的预付卡仍然无法退卡。商务部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该试行办法是按照央行要求出于保护消费者目的出台的,今年11月1日施行之后才能看到具体的效果。退卡服务属于市场行为,希望由商家和消费者协商达成平衡。

  在赶集和58同城等网站上,有大量收购和转让购物卡的帖子。记者联系到一个长期收购购物卡的“黄牛”小王,他收购美通卡的价格为92折。记者询问价格能不能再高一些,小王无奈的表示,“如果是节前还能高一些,但现在购卡的人少了,我高价把卡收来也担心卖不出去啊。”

  记者了解到,“黄牛党”如果92折收卡,一般会97折售出,一张面值1000元的卡能赚50元。明知“黄牛”赚取差价,消费者也只能认栽。宋女士就职的公司福利待遇不错,逢年过节就会发放各种购物卡,她在节前刚低价卖给“黄牛”两张1000元的卡。宋女士告诉记者,有些卡根本用不上,而发售的商家又不提供退卡服务,低价卖给“黄牛”也是无奈之举。

  独家调查

  记者联系到物美集团美通卡的工作人员,该人士告诉记者公司有明文规定,购物卡一经售出不退不换。并且表示并不知晓商务部出台的管理办法。

  商务部于9月21日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下称试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并详细规定了退卡的方法,“办理退卡时,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金额等信息。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卡内资金余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

  记者随后又联系到北京地区营业网点分布广泛的味多美公司,工作人员一开始的答复仍然是不能退卡,在记者的追问下又称,除非提供购卡时的发票才能退,并且还附带一项极为严苛的条件,同批购买的所有卡必须一起退。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出售提货卡时都会有一定折扣,退卡的金额就不容易确定,所以才会制定这样严格的退卡规定。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商家如果放开随意退卡,就会流失顾客,使得销售额减少。另外预付金额的利息收入也是商家阻挠退卡的重要因素。

  由于试行办法节前刚刚出台,11月1日才开始施行,多数商家还没有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有消费者担心商家即便开设了退卡服务,也会增加种种障碍或以较高折扣退卡。商务部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退卡属于市场行为,应由商家和消费者协商达成平衡,不会对此出台硬性的细则要求。

  一位长期从事消费维权的律师表示,发卡企业免费提供退卡服务是理所应当,不应设置任何霸王条款。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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