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协议的承诺成了黑板上的粉笔字,我被江西萍乡市湘东区坑苦了。”这是湖南黄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与记者见面的第一句话。几年前,江西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湘东区政府”)为提高政绩,意欲加大湘东区的城市建设力度,承诺以土地兑付兴修城市道路的工程款。2010年,湘东区政府主动与湖南黄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公司”)联系,在多次洽谈协商后,双方于同年11月6日签订了一份以BT模式为合作方式的《合作协议书》和《备忘录》,就以BT模式建设湘东区东环路等道路合作事项达成一致。合作协议书中约定,由黄河投资公司出资,修建湘东区的东环路等公路。湘东区政府则以28万元/亩的计算方式将工程款换算成相应面积的土地,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将与工程完成造价相等值的土地使用权,分阶段地转让给黄河公司,作为工程建设款的抵付。在协议签署后,黄河公司即展开了工程建设工作,按合同要求于2012年10月前如期完成了东环路、河州大道、陶瓷产业基地西区工业大道三段公路的建设,经审计,产值共计4510万元。根据《合作协议书》和《备忘录》的相关约定,湘东区政府应当以161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工程款,转让给黄河公司。然而,湘东区政府并没有良好地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尽管湘东区政府在多个会议纪要中均明确了应当转让相应的土地给黄河公司,并作出了承诺书,但时至今日,湘东区政府一亩土地也没有转让。


黄河公司的负责人说:“湘东区政府不履行合同已使得公司濒临破产。自己的合法诉求得不到解决,公司也考虑过诉诸法律,可是诉讼成本太高,加上和政府打官司心有畏惧,公司现在基本走投无路了。我们多次与湘东区政府交涉,希望政府履行合同,给付土地,结果都是石沉大海。而新任区领导更是答复我们‘新官不理旧账,这个事情我不管’。请问: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什么是BT模式?
BT模式是指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是为了加快我国基础建设,解决基础建设资金筹集问题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七条也对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采取这种模式实施项目予以鼓励。黄河公司和湘东区政府的合作方式即为BT模式,即湘东区政府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支付工程建设款的方式,将一定面积的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黄河公司。
专家解读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相关法学专家。专家表示,“黄河公司与湘东区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由于不存在使合同失效的情形,那么湘东区政府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中的相应义务,湘东区政府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已经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讲话中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为政府管理机关,湘东区政府应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身先士卒,为群众起带头作用,成为诚实守信、知法守法的领路人与坚定维护者。然而,湘东区政府以“新官不理旧账”来搪塞对方,不履行合同,不仅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没有作出良好的示范,其行为更与当今我国大力弘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背道而驰。”
截止发稿时,黄河公司土地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此事。 (沈富阳 董赤宇)
原文链接:http://shgc.xfrb.com.cn/newsf/2015/06/08/143375775966.htm
来源:消费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