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接到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杨林乡吉祥村村民王鹏飞、刘学明、马大龙、李信等人,现实名举报吉祥村原村民李东坡的违法犯罪事实,导致村民举报人不断去上省市区领导讨要说法。一直也没有解决问题。
一、2004年秋天,实名举报本村村民李东坡与我们吉祥村村委会签订林地承包合同,面积约为35亩,用途植树造林,可是在2012年秋天不知何种原因将长了6年时间的幼树(树粗约直径10公分左右)砍了总面积的一半,在于2013年春天将剩余一半树也被砍掉,此时我们举报给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林业局林业派出所,办案人叫高辉,当时派出所来人到伐树现场进行勘察,并且没收了电锯,扣押了运树车辆,并对有关人员做了笔录,照了相,取了证。在这35亩林地就这样在把我们吉祥村付之一炬,毁林犯罪构成事实,可是李东坡不知何原因逃避了法律的处罚。
二、毁林已构成犯罪,又大胆的毁了另一块林地,改变种植玉米农田,至今连种三年了,没有任何领导来查处,给农民带来影响极坏。
我们盼望各有关领导微服下乡来管,我们的要求是:
1、 按照承包合同法约定,解除李东坡与吉祥村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退耕还林。
2、追究李东坡非法采伐的刑事责任。
3、拆除李东坡非法强占强建的房屋,归还林地原貌。
恳请各有关部门领导督促此事还举报人一个公道。
举报人:王鹏飞
身份证:230121194108182618
刘学明、马大龙、李信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