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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永明医生“看不懂”的信访处理意见


时间:2015-05-29  来源:中国产经 点击:

  日前,范永明医生连续反映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王烈村支部书记王守远的一系列腐败问题,引起国内很多新闻媒体的关注。东海县平明镇人民政府对于范永明医生反映的问题,于2015年5月21日作出“关于范永明反映王烈村支书王守远有关问题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作为治病救人的医生却“看不懂”该意见书——

    

    

    

    
                   关于范永明反映王烈村支书王守远
                     有关问题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范永明:
    你于2015年5月6日到镇反映王烈村支书滥用职权、收敛钱财等问题,我镇就此进行了认真调查,现根据调查情况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当事人情况
    王守远,男,现任王烈村支部书记,身份证号:320722196212227716,中共党员。
    二、反映情况及调查结果
   (一)王烈村支部书记王守远毁坏王烈村负责北部农田灌溉的渠道,在上面私建楼房居住
    经调查,1992年王守远先建两间平房,1997年在两间平房南面的沟渠上建起两层小楼,时任王烈村村委会主任胡月军同意建此房,并且房产镇、土地证手续齐全。
    王守远家住房处在村东西、南北两条交界处,两面墙与旁边住户保持水平整齐,并不存在阻挡视线情况。
   (二)王守远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牌子砌在王烈村西老电站上,用以套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
    经调查,此事为上级农开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不是村委会,牵头实施的单位是平明水务站,当时单位负责人涉嫌违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三)村支书王守远未经任何投标手续,直接将村鱼塘承包给自己兄弟王守勇
    经调查,2000年王烈村东西路路南五个池塘发包,时任支部书记的姜同亮召开村干部会议研究决定,并通过党员大会同意,将五个池塘分别承包给胡月栋、王志中、刘明华、王传大、王守勇5人,承包期10年,承包款以合同为准。
    2005年县交通局批准建沥青路,但公里靠鱼塘的路面下已被鱼掏空一米多深,公路南面面临塌方。支部书记姜同亮组织村支两委研究决定,由承包鱼塘的五个养殖户出资,用水泥板对塌方地块进行护坡,所花费的钱款算作续包15年的承包款。算上之前未到期的5年,共计承包期20年。其中王守远哥哥王守勇也同样续包,不存在私自承包情况。
   (四)王烈村部南面占地两亩多十余间房屋被王守远利用职权弄到自己名下,并且在没有任何建房手续的情况下建了好多间房屋
    经调查,2003年组织王烈村村支两委开会研究,党员大会通过,决定将原周洪桥面粉厂、电焊厂三间闲置厂房进行公开拍卖。考虑到村里要交税收,最终决定以承包形式将原周洪乔面粉厂承包给王守远,原电焊厂承包给王长山,并签订承包合同。发包厂房产权归承包方所有,因此,王守远有权改建。不存在王守远利用职权侵占房屋的情况。
   (五)国家财政每年给各村带补贴的插秧机被王守远一家所买,买完用一季就被低价卖掉,插秧机补贴被其一人套领
    经调查,按照国家规定,农机补贴由购买人领取,并且购买的机械使用两年以上的可以更新。王守远的农机合作社按国家规定购买农机并领取补贴,且每台机械使用均超过三年,属于正常更新。信访件反映王守远倒卖机械套取国家补贴这一情况不属实。
   (六)王烈村老百姓建房必须向他缴纳3-5000元费用,还要送他一些好处费才能建房
    经调查,乡镇各村建设房屋,须向经管站上交保证金,每间房1500元,由会计收取。房屋建成后,保证金立即退还,不存在王守远收取,并索要好处的情况发生。
                                   平明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1日
    范永明医生认为信访处理意见第二条中一问题的答复经调查,1992年王守远先建两间平房,1997年在两间平房南面的沟渠上建起两层小楼,时任王烈村村委会主任胡月军同意建此房,并且房产镇、土地证手续齐全。王守远家在沟渠上建楼房是经过时任王烈村村委会主任胡月军同意,请将胡月军同意意见书公布出来,村委会主任胡月军是代表王烈村全体村民,难道他就能没有一点儿党性、原则同意王守远在村里的灌排水主渠上建楼房?房产镇、土地证手续齐全,请将房产镇、土地证公布出来,当时是哪位领导签发的证件?建管所和国土所的领导是依据哪条国家法律法规为王守远在村里的灌排水主渠上建楼房颁布的证件?
    王守远家住房处在村东西、南北两条交界处,两面墙与旁边住户保持水平整齐,并不存在阻挡视线情况。王守远在村里的灌排水主渠上建楼房是处于丁字路的东侧,房屋前后的树都栽在路上,他家建在灌排水主渠上的房屋严重影响出行视线,不知道镇里哪位领导是经过什么样的调查调查出来的结果?是坐在镇政府办公大楼的猜想还是王守远的送礼结果!
    二经调查,王守远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牌子砌在王烈村西老电站上,用以套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此事为上级农开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不是村委会,牵头实施的单位是平明水务站,当时单位负责人涉嫌违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处理。请将当时利用老电站装新牌套领国家资金的账目公布出来,看看跟王守远的关系牵扯到什么程度?
    三2005年县交通局批准建沥青路,但公里靠鱼塘的路面下已被鱼掏空一米多深,公路南面面临塌方。支部书记姜同亮组织村支两委研究决定,由承包鱼塘的五个养殖户出资,用水泥板对塌方地块进行护坡,所花费的钱款算作续包15年的承包款。算上之前未到期的5年,共计承包期20年。其中王守远哥哥王守勇也同样续包,不存在私自承包情况。这样的调查结果纯属胡扯蛋,连最起码的招投标程序都不懂就出来糊弄老百姓。
    四经调查,2003年组织王烈村村支两委开会研究,党员大会通过,决定将原周洪桥面粉厂、电焊厂三间闲置厂房进行公开拍卖。考虑到村里要交税收,最终决定以承包形式将原周洪乔面粉厂承包给王守远,原电焊厂承包给王长山,并签订承包合同。发包厂房产权归承包方所有,因此,王守远有权改建。不存在王守远利用职权侵占房屋的情况。这样的调查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调查出来的结果?如果不是当时村里的领导班子成员透露出来真实情况,到目前为止王烈村老百姓可能还不知道被王守给蒙骗过关,请问镇里的调查干部有没有调查到位?
    五针对插秧机套补问题的调查,可以将每年给王烈村的插秧机名额和购买领补人员名单公布出来,调查“购买插秧机和领补人员”在什么地方领的插秧机又在什么地块插的秧?谁驾驶的插秧机?
    六经调查,乡镇各村建设房屋,须向经管站上交保证金,每间房1500元,由会计收取。房屋建成后,保证金立即退还,不存在王守远收取,并索要好处的情况发生。王烈村村民建房送王守远几千块钱很正常,还有个别人家送王守远银元镇里领导都调查了吗?王绪齐家建房缴纳的4500元,王守远以建管所所长为王绪齐家垫付协调费为由想索取好处费,王绪齐为此事打了无数次的民生热线,新闻媒体还报道了此事,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这些事情,不知道镇领导怎么就调查不出来真相!
    针对东海县平明镇王烈村支部书记王守远的一系列腐败问题,范永明医生将会邀请新闻媒体持续关注!
                                 王同开   小四   冷雪  王越  


来源:中国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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