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情人反映,2013年临清市戴湾镇水城屯西村建设增加挂项目,此项目是临清市重点项目,也是全国推行的试点。是由临清市财政全额拨付款项目。
该项目由河北某公司承包建设,于2013年12月23日签订了《戴湾镇水城屯西村增减挂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以权谋私,索要巨额回扣
据知情人介绍,该项目由戴湾镇监督,水城屯村书记负责具体实施,该村毛书记为己私利多次刁难承包方,并向承包方索要60万巨额回扣及门面房产一套,据了解其哥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任职。为了能使工程顺利进行,承包方不得不支付给村书记40万元。并在合同上明确写到工程完工后,再支付村书记150万经费。
村书记知法犯法:将此项目“一女二嫁”
水城屯西村毛书记在与河北某公司承包建设的承包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又私自将该项目转给另一家施工单位施工,无视国家法律的存在,严重挑衅国家法律的尊严。
镇领导推脱:“镇里管不了”
据反映人介绍,他曾多次找到戴湾镇,得到镇里的回复:“镇里虽然是监督方,但是具体实施还是村里说了算,镇里管不了”。
镇里为何如此推脱?
自习主席上任以来,国家对反腐越来越严厉,为何还有此类腐败事件发生?主管部门是否该尽到责任?村书记是处于天高皇帝远的心态?还是另有原因呢?
关于此事,本网将会持续关注及报道
来源:和谐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