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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法院巧用微信群搭建三个平台


时间:2015-04-13  来源:安徽法制报 点击:
    为构建法院执行部门与各银行机构申请执行人之间的互通联动机制,切实推进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工作,近日,芜湖市镜湖法院执行局建立了“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各银行金融机构”微信群,利用微信信息传播迅速、操作简便、互动性强的优势,搭建了法院执行局与各金融机构申请执行人沟通交流的新渠道、新平台。
      一是工作效率的提升平台。微信传递信息即时、快速,该微信群为各银行申请执行人与案件承办法官提供点对点交流平台,既为申请人查询案件信息、了解案件进展提供了便利,也有利于申请人及时向法院提供案件线索信息便于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实现了案件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理论知识的学习平台。通过将最新法律法规发布到群里,为全员提供营养丰富的“法律大餐”,第一时间为大家呈现前沿热点、分享典型案例,激发业务探讨,促进理念实践启发融合。通过展现法律工作与金融工作这两个不同行业之间思考维度,对法院干警来说,不啻于进行了一次深入的法律宣传,同时也是一次实现跨行业学习,全面提升业务素质的机会。
      三是互助沟通的温馨平台。微信群具有形式活泼,灵活机动的特性。镜湖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此优势,在群里相互分享生活感悟,促进情感交流,大大缩短了部门同事之间的情感距离,增强了全局同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了健康向上、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潘井东)


来源: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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