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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医疗垃圾违规处理存放出售 张湾乡卫生院监管指导脱不了干系


时间:2015-03-21  来源:未知 点击:

  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输液皮条等医疗垃圾被列为头号危险废物,它所含的病菌往往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千倍。医疗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为防止这些病菌转移给人类,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而在位于东海县张湾乡河北片的某村卫生室在河边一个垃圾池,不仅堆放着生活垃圾,还有医疗垃圾,垃圾池里,药瓶、输液管、棉球、纱布、一次性针管等医疗垃圾随处可见。

     

     


    “这些垃圾有人不定期处理,满了就拉走倒掉。”当地村民反映称,这些垃圾池是政府统一修建的,有专人清理,处理方式就是拉走倒掉完事。“有的药瓶里面还有剩药,冲到河里就把水污染了。”路过的一位村民说,这种现象已经存在多年,这些医疗垃圾夹杂在里面,让他们担心水质会被污染,“之前老百姓都不放心,向张湾乡卫生院反映过,处理成什么结果就不知道了”。
    在采访中,令记者感到触目惊心的是,在这些卫生室医疗垃圾堆放的瓶瓶罐罐中,还夹杂着许多用过的棉签、针头、注射针管、输液皮条等具有相当危害性的医疗垃圾。从剩放医疗垃圾的蛇皮袋里,记者看到注射器针头、用过的棉签等医疗垃圾混杂在玻璃药剂瓶中,肮脏不堪。
  在一卫生室东墙头边,记者看到一堆露天堆放的输液瓶等废弃物袋,走近一看,发现里面有很多医疗垃圾,包括注射器针头、针管、输液皮条、输液针头以及用过的棉签等。从张湾乡下面部分村卫生室的医疗垃圾堆放待出售情况看,大多输液瓶内有液体,橡胶管内更是带有血迹,这类医疗垃圾轻易批量堆放待出售,这一情况,是很普遍呢?在持续几天的走访中,医疗垃圾随意堆放待买卖的乱象,在张湾乡河北片卫生院称得上“有过之而无不及”。

    

    


    晨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随意出售废弃医疗垃圾的现象,在张湾乡中心卫生院及周边乡镇也有存在。在暗访中还发现,张湾乡各村卫生室将医疗垃圾随意丢弃,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堆在一起的现象也存在。
  既然张湾乡卫生室医疗垃圾未经过任何处理随意堆放待售,那么这些医疗垃圾被人收走后,又会流向哪里呢?
  暗访中,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有的废品收购站在做着医疗垃圾的“买卖”,收废品的从医院买到医疗垃圾后,又转手卖给了其他大的废品收购站。这位知情人士还提供了一位收购老板的电话,这个收购老板经常到张湾乡下面卫生室、医院收医疗垃圾。
    星期日下午,记者见到了该收购老板。他开着一辆收购车,此人口音是本地人。据收购老板讲,他做医疗废塑料生意在本地算是时间比较长的,输液瓶、输液管和一次性针管他都收,输液瓶、输液管和一次性针管都是被收购打碎后出售,每月输液瓶能走2吨多货,输液管能走1吨多的货,一次性针管被打碎后和其他塑料混装出售。多数打成颗粒卖给塑料企业生产塑料制品。
    另据了解,有些卫生室和医院的医疗垃圾的输液器(俗称“皮条”) 被收购卖给一些非法生产、销售输液器的窝点进行处理再使用,所谓处理就是将许多输液器浸泡在一只大桶里,人工进行对输液器进行清洗,将清洗烘干输液器用塑料袋包装袋重新包装,塑料袋上面也印有产品名称的字样,看起来和新的一模一样!他们再将这些“新产品”销售给农村卫生室和一些非法医疗机构谋取暴利!
    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专家介绍,如果这种输液器再次给人使用,那后果不堪设想。即便使用这种输液器的病人没有回血反应,但是它还是会带来细菌和病毒的污染。不干净的输液器所带的致热原还容易导致病人出现输液反应,极少数的人还可能因为处理不当导致生命危险。如果病人在输液时发生了回血反应,那么这个输液器就带有了这个病人的血液,很多传染性疾病都是通过血液进行传播的,包括肝病以及艾滋病等等。

    

    


    另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完的输液器会由医务人员进行第一步处理,那就是在输液器滴管的上下各剪一刀,这样输液器就变成了三段,就不可能被再次作为输液器使用。
  国家《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医院机构里的医疗垃圾必须封闭储存、定点存放、专人运输,对于乱扔医疗垃圾的医院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经济处罚。“不适当处理医疗废物不仅会污染环境,还可能会造成业内感染,给人们带来了安全隐患。”
  连云港市卫生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相关部门对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收集、运输、登记等都有明确规定,卫生部门也会对医院进行定期检查,综合考评、专项检查,“自2003年国务院颁发《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后,我们每年的查处力度也是在不断加大。”

    

    

    
  国家法规:私贩医疗废物要重罚
  医疗废物作为一种携带病菌的特殊垃圾,处置不当就会污染环境,传播病菌,管理不严就会流入社会,造成二次污染,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据一位多年从事医务工作的工作者称,医疗废物被列为严格防范的头号危险废物,名列《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之首。这种任意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医疗废物中的橡胶塑料制品都要经过上千摄氏度的高温,才能起到消毒作用,而这样随意回收,一些商人很有可能在收购这些医疗废物后,加工成塑料颗粒,制成一次性水杯和其他生活用具,这样的温度根本达不到消毒的作用。”
  国务院2003年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12条明确指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第14条中也明确表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违规处置医疗废物,根据第47条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海县张湾乡卫生室医疗垃圾违规处理存放出售,张湾乡卫生院监管指导脱不了干系。东海县张湾乡卫生系统医疗垃圾违规处理存放出售行为该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本报记者

     原文链接:http://www.cbxww.net/List.asp?ID=3004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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