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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7旬老人,老宅被收,无家可归!


时间:2015-02-24  来源:;kfl;k 点击:
  • 举报—河南省三门峡市崖底乡最牛村干部!无视国法!—手遮天!
    河南省三门峡市7旬老人,老宅被收,之后居无定所,无家可归!至今还居住在村委大院,临近拆迁时,村干部却让村民去养老院......身为党员干部的村委是如此的 负责任!?《一户一宅》何在!?
    户主:梁国娃 74     妻子:薛米果 74   女儿:张转霞 50
       2014年3月29日,梁国娃,车祸去世...肇事者逃逸,由于薛米果年龄大了.不便行动。女儿张转霞作为薛米果的监护人....问其村委---村民薛米果今后住房问题时,村委却让村民去养老院!村民梁国娃74岁,薛米果74岁,均系三门峡市崖底乡,梁家渠村一辈子的老居民,在村里有一处老辈遗留的老宅,于1984年8月份雨季窑洞坍塌,之后村委安排其居住在村集体瓦房内居住,在之后....一直在村里搬来搬去,居无定所,无家可归,至今还居住在村委大院.
        这些年一直是女儿张转霞照顾老两口生活,在梁家渠临近拆迁改造时。村民薛米果问其村委反应今后住房问题时,村委却说让村民薛米果没有宅基地,应去养老院!再之后,就村民薛米果住房问题反应到崖底乡街道办事处主任赵浩那里,他们官官相护,推来推去,没人过问此事,都说管不了这事!
        为此信访,湖滨区信访局张洪涛部长接待,问其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地址梁家渠村民《211》号在哪呢?从何而来!?他却让找派出所,派出所登记的,他管不着!问其现有的宅基证是1985年普查的宅基证,《7户成员,40平方》谁登记的合理吗!?他又让去找国土局,他们登记的,他管不着 !---------信访部门可以如此的负责任吗?
    <1>试问一下,养老院是什么人居住的!?这些年尚有一女照顾老两口的生活,村委有什么权利让村民去养老院!?
    <2>国土局现有的宅基证所登记的40平方是在哪里!?是谁在居住!?又是谁给他的权利!?
    <3>户口本上面地址门牌号的《211》号从何而来!?
    <4>是不是梁家渠村民在临近拆迁改造时,梁家渠村民都要去养老院!?
    <5>何来的这些年都是村委照顾老两口生活!?老两口都74岁,没有自立生活的能力了,这些年是哪个村委干部照顾老人的衣食住行!?
    <6>梁家渠村一组组长---梁建设说;‘村民薛米果是《五保户》’。这些年来,村民薛米果都有享受哪些<五保户待遇>?《五保户》从何而来!?从何说起!?睁着眼睛说瞎话!民政局到底究竟有没有颁发村民薛米果的《五保户证件》!?
    <7>村委没收宅基地时,没有通知村民薛米果,注销宅基地时,也没有通知村民薛米果!退一万步来讲,收了老宅,也应该新批宅基地!新批的宅基地在哪里!?7口人的40平方宅基证,只有登记?没有颁发宅基证书?这是村干部的严重失职!宅基地法---农村居民《一户一宅》何在!?难道党员干部就可以无视国法!?只手遮天!?
        2015年1月5日,当事人张转霞有在人民网,网上《举报--三门峡市信访部门渎职不作为!》1月8日,市信访局复查科,通知当事人张转霞到市信访局,说是举报到省里,三门峡市领导高度重视!市国土局,区信访部门,乡里,村里等相关领导纷纷到场,就此事给当事人一个说法!最终市信访局把三门峡市湖滨区信访局所出示的信访结果《推翻掉!》,理由是证据不足,由原信访事项返回到湖滨区信访局重新调查给当事人一个结果。没有想到的是...其结果--还是一样。
         村民薛米果认为,临近拆迁时,村委和崖底乡部分领导,身为党员干部!应该面对现实,正视历史遗留问题,稳妥解决问题...而不是同穿一条裤子!综上所述,村民薛米果,在梁家渠村40年之久,只居住在自家老宅内8年的时间,村委就把村民的老宅没收掉,之后的30余年之久,一直在村里搬来搬去,居无定所,无家可归!现如今,临近拆迁改造时,村民薛米果问其村委今后住房问题时,村委对于当事人所提起的《7个要点》--含糊其辞!避重就轻!糊弄老百姓!!??
     
    张转霞:15039831432
     


来源:;kf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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