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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死他乡50天 谁为死者“买单”


时间:2015-01-28  来源:华夏九州讯 点击:
     客死异乡50天 谁为死者“埋单”原本是一起交通事故因不能妥善解决,受害人家属在极度悲伤中,多次奔波于相关部门,却无人解决,在天理、法理、情理的困境中,让受害人冰冷的尸体停放异乡50余天至今―― 2014年12月8日晚21时许,驾驶员刘芳,男,40岁(公务员),酒后驾驶鲁R3V877小轿车,行驶至山东省郓城县S339线26公里处,撞上停在路边的鲁R32158大货车,致使轿车内刘雪青,女,38岁,河南省南召县城郊乡人,于法舵,男,56岁,山东省人,当场死亡的恶性事件。 驾驶员刘芳看到本人车内二人死去肇事后弃车逃逸,于2014年12月9日02时40分许,到南赵楼乡派出所投案自首。
    后该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在做完笔录,并未对刘芳进行酒精测试和采血化验,事故认定小轿车负主要责任,大货车次要责任。 死者刘雪青家住革命老区贫困县,上有70多岁的老母,下有未成年的孩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如今又客死它乡,给原本一个贫困之家雪上加霜,相关部门相互推诿,至今没有人对此负责,谁为死者买单?职能部门是如何作为的?在法制社会的今天,有关事件的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来源:华夏九州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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