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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解放路将限行黄标无标车 限行范围渐扩大


时间:2012-08-20  来源:未知 点击:

  汽车实施区域限行情况有了新进展。昨日,商报记者从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了解到,三部门联合发出通告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拟从9月1日起每日8时-20时,对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无环保标志汽车限制通行解放路路段(含解放东路和解放西路)。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工程车暂不列入限行范围。据悉,根据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将逐步扩大限行范围。

  通告说,为提高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在深入调研,专家论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关于对高排放(高污染)汽车实施区域限行(第一阶段)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拟于9月1日起每日8时-20时实施。

  据了解,这次限制通行车辆是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无环保标志汽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工程车暂不列入限行范围。限制通行区域是解放路路段(含解放东路和解放西路)。拟设6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以宣传教育为主。从2013年3月1日起,对违反限行规定闯入限行区域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将逐步扩大限行范围。

  高排放汽车与环保标志

  高排放(高污染)汽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相应阶段控制标准的汽车(含海口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指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和核发的,证明汽车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凭证,分为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类。无环保标志汽车是指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国际旅游岛商报李兴民)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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