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病童母亲与爱心人士之间关于“救与不救”的争议。这是一个坚持与放弃的抉择。这是一个生与死的考验。它关乎法律、道德、亲情、责任、勇气,它让我们心痛,也让我们坚强。它拷问我们每一个人在面对苦难时对待生命的态度和方式。
两个月前,在云南宣威农村,一个8个月大的男婴尧尧因母亲的手机爆炸导致全身50%以上的面积烧伤,右手、右脚和头面部受伤严重,所幸在爱心组织的帮助下,尧尧被送往昆明救治。然而,在治疗了一个多月,病情也基本稳定之后,尧尧的母亲竟决定放弃治疗,并把孩子强行带离了医院。此事立刻引发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社会的巨大争议——对这个挣扎在生死线上的小小生命,到底救还是不救?
据尧尧的母亲讲,她之所以决定放弃治疗,一是认为孩子治疗的过程太痛苦,不忍心看着他受罪,另一方面也担心即便救活了,孩子也残疾了,将来在工作和生活上都会遭受歧视,会让孩子痛苦一辈子。“与其这么痛苦地活,倒不如干脆痛痛快快地死了!”
这样的态度让千方百计拯救尧尧的爱心人士愤怒。“孩子都烧成那样了,还努着小嘴要吃的,这是孩子想活啊!作为母亲怎能放弃?”
笔者也是一个1岁孩子的母亲,在情感上我能理解尧尧妈妈的心情。烧伤病人的救治过程可以说是异常惨烈的,更何况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婴儿!看着自己孩子血肉模糊的伤口和撕心裂肺的哭喊,哪一个母亲不会心如刀割?然而,这种“不忍心”绝不能成为我们放弃孩子生命的理由。
从法律上讲,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父母对孩子的法定监护更多的是一种责任,而不是决定其生死的权力。当孩子受伤患病,父母有积极救治的义务,违背这种义务将涉嫌遗弃,这是一种“不作为”的犯罪。在我国,即便是绝症患者主动要求安乐死都不被法律允许,更何况这是一个完全可以救治的孩子,父母当然无权代替他作出结束生命的决定。
从情感上讲,一个生命的诞生是多么不容易、多么神奇、多么值得珍惜!曾经在母亲腹中一天比一天强烈的胎动,那是孩子对这个世界的热切盼望啊,而当他终于降临人世,父母怎能以一句“怕孩子活着受苦”就抹杀掉他为生存做出的努力!事实上,相比孩子强烈的求生欲望,真正胆怯的、真正没有勇气面对的往往是父母自己,是父母承受不了心中的痛,不想再痛,认为自己无力胜任或者根本不愿胜任在未来面临的巨大责任,于是选择逃避和放弃,这是用爱的名义掩盖心底的怯懦和自私。
像尧尧这样刚出生不久就遭遇不幸的孩子,或许将来身体的确会有残缺,或许他真的不能满足父母对一个健康美丽孩子的希冀,或许他长大后的确会面临比常人更多的困难和艰辛,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有理由对他的生命写下结局。每一个生命都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即便没有我们想要的完美,依然值得尊重。渐冻人的霍金,高位截瘫的张海迪,甚至生而无四肢就像一尊半身雕塑的尼克·胡哲,他们不仅顽强地生活,而且以了不起的成就赢得了世人的尊敬——谁能说他们的生命不是美丽的、不是充满价值的?身体功能的缺陷绝不妨碍一个孩子拥有智慧、慈悲、怜悯和爱,而这才是生命最重要的价值,不是么?
当然,这场“救与不救”的争议不仅仅反映的是尧尧一个家庭的问题,也反映了整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家庭在孩子遭遇伤病时面临的困境。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当下,“一个残疾孩子拖垮一个家庭”是很多低收入家庭的真实写照,也因此让很多父母陷入维护骨肉亲情与维持家庭生存的两难选择,而当这些残障的孩子长大,又往往在升学、就业和生活中遭遇种种歧视和不公平,更是让这些本就脆弱的家庭雪上加霜。试想,如果我们有完备的福利保障制度,让尧尧的妈妈不会为孩子后续的治疗、康复以及未来的生活保障而忧虑;如果我们的社会给予残疾人更加公正宽松的环境,能够平等对待和尊重每一个生命,这样尧尧的妈妈是不是就不会做出如此“狠心”的决定,是不是尧尧和他的家人未来的生活也能更容易一些?
父母本是孩子的天,放弃孩子的行为于情于理于法皆应受到谴责。但要从根本上避免发生这样的人伦悲剧,仅从法律和道德层面求解是不够的,只有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让父母们没有后顾之忧,他们才能全心全意照顾患病的孩子,每一个生命才能在坚守中绽放希望。
还好,不幸的尧尧又是幸运的,在法律和爱心人士的劝说帮助下,尧尧的妈妈最终同意再次将尧尧送进医院治疗,并答应以后不管遇到多少困难都不再放弃孩子。感觉到妈妈握着自己的手,病痛中的尧尧有时会露出浅浅的微笑。孩子这纯真无邪的笑容、这与死神顽强抗争的生命是如此美丽,足以让天宇中最璀璨的星辰黯淡无光。
我们祈祷每一个生命都平安健康,我们也绝不颂扬苦难对生命的意义,但如果苦难真的降临,如果可爱的小天使不幸折翼,作为父母乃至全社会都必须勇于承担责任,我们的不抛弃不放弃会让孩子即使疼痛也能感觉到温暖,即使备受煎熬也能不绝望。这是对父母责任感的考验,也是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和文明程度的衡量。毕竟,在任何时候,对生命的拯救都不应该成为疑问,活着,就是一种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