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丰县副县长余振光借房“宗师广东房县长”渎职贪腐另一面
时间:2014-11-13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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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6月22网曝《广东“房县长”拥有三十多套房产》、继而2014年8月3《又曝广东“房县长”渎职贪腐未雏形》等热贴在各大媒体再次被置于风口浪尖;更有网民点评称:“谁人不知海丰有贪官、贪官谁人不知余振光和能愿世上有鬼、也不相信汕尾纪委”。由此,贪腐者本应得到依法查处!然而,汕尾纪委于2013年7月21“冒着”高温作出查处结果让人犯晕,贪腐者竞成借房“宗师”,且后续被曝贪况迄今置若罔闻?显然,法律成天涯“海陆空”!致贪腐渎职不垮台、群众高兴不起来而寒心、政府威信度下降的局面。因而,随着中央坚定反腐力度加大、排除党内作弊污垢;现特曝借房“宗师”广东“房县长”、渎职贪腐另一面违法事实如下:
(1) 弄虚作假、受贿霸地
一、现任广东省海丰县副县长:余振光(以下称“房县长”) 2006年分管该县工业园区工作期间、利用职务和潜政策性空子,在该县城东镇金园工业区作为捞财工具、将该园区四块土地面积分别为20000/m2、8000/m2、10541/m2、6000m2平方米的土地进行“暗箱操作”、其中20000万平方米以虚假引资项目、挂靠城东镇名园村委名义,以县政府“以地引资”优惠价每平方米48元购进,同年以每平方500多元非法转卖给“女愽土”作工业用地;从中谋利900余万元。
与此同时、8000/m2平方米利用其同学周某平的名义、,以同样虚假招商项目霸得,同年由其按上列相等价格转卖给黄某某;从中非法所得360多万余万元。
除此之外,10541/m2和6000/m2平方米则挂靠其司机陈永贵名义,又以虚假引资项目霸得占为己有!次年以500多元价格非法转售给黄某芳。从中谋利牟利约740多万元。(附图1号)
期间因国家出台政策,对该园区原拥有工业用地的业主未能按时立项建设的或己建空置厂房没启用的、以自行放弃该土地使用权或征收土地闲置税,敛财高手“房县长”却利用这一政策性、进行潜规则,为该园区急需要办理变更项目或过户的业主出谋献策:弄虚作假!将原土地使用《合同》名称或事项进行“篡改调包”更改登记年份、有的“毁灭原始合同”、拟用假新《合同》进行‘盖章’奈印”替代篡改原始合同等方式、使‘违法操作变为合法履行’!据此,“房县长”从变更过户的人群中受贿:如周某斌或其代理过户给罗某芳等人进行变更过户,每户收取“好处费”10至20万元不等。
此外,该园区“明成鞋业有限公司”因三通一平扩建项目:园区工程属“房县长”“专权经营”、将工程项目独揽承包转其亲信承建;从中强加造价,逼使该厂承担。自此,老板意见极大!但“房县长”权势凌人和横加‘强管’!监于置资“海丰”危笃!无奈也枉交加几十万元工程费!而“房县长”从中受贿。(注:“房县长”转地和受贿均由其亲信某伟涛操办)
二、 2006年期间,鹅埠镇产业开发园区实行三通一平工程,“房县长”为索取回扣费,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暗箱操作”,将工程项目虚假‘投标’,将工程交给沒建筑资质和施工资格的亲信承建,从中非法收取近100多万元回扣费。对此,“房县长”这一贪腐和作弊,引起当地群众极为不满!其中有该镇叶某光等人联名向海丰县有关部门举报,但其以“同级”不好管为由,举报之事也不了了之。
三、城东镇赤雁桥边一幅保护耕地约1万多平方米、被“房县长”和其姐夫曾某贤(原国土局局长)合谋强征挪作‘工业用地’,将该地进行填埋和割分为‘几十小块。其中6500平方米以虚假数额人民币90万元卖给东荣海丰食品厂(法人)刘某(外资)实际交易金额为500多万元,签约地点在(海丰囯际酒店)签约日期拟写为2002年,同时给每位签名代表2000元作为封口费;剩余6000多平方米用其袍弟:余振明、密友、曾某兵等名义以“安置户”身份进行安置购买,“套用”海丰县人民政府1993年(93)99号文件、出具所谓《海丰县城东镇二环路以地建路安置证明书》和地方契约(即可卖买、没档可查、统称草契),进行弄虚作假;非法取得并转售,从中谋利800多万元,购地赃款300多万元来源不清! 据此,上列“房县长”霸地这一违法,有被强征的(新安东村)所有村民和海丰法院作出的2012海法民重字第(20)号和汕中法2013民一终字第(23)号法律文书等为证。(附件2号)
(2)移花接木、监守渎职
四、“房县长”自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分管该县国土、住建、信访、环保、公用“抓权、抓钱”期间, “移花接木”、利用其袍弟:余振明、伙同林某孝、妻舅张家湖、伙同陈某,表弟、余告伦,亲信施某权、余某育、吴某、潘某林、潘某明、海丰县建筑某某公司等名义;在海丰县城各地建造“三无”小区(即无规划、无报建、无国土证)握手楼盘乱象随处可见! 以该县城东镇上埔村和海城镇云岭西路为例:楼盘基于都是“三无”地产或小报多建或先建后报;其中“新围小区”和“海丰新地王大厦”最为突特: 一处纯属“三无”违规建造!一处原“工业用地挪作商业用途”违规建造!楼盘赫然庞大矗立可见!占地面积分别为几千平方米、层高7至16层、建筑面积约5万多平方米;竟未按规划、规定申办各项报建手续和用地许可证面积: 而明目张胆大搞违章抢建!大肆倒卖!进行逃漏国家税款!从中谋取暴利。由此,“海丰县住建局于2012年5月4日等时日依法对余告伦名下的“附城镇彭厝围村”等“三无”地产发出停工通知书并责令其补办相关手续等法律文书”;(附件3/1-11、4号)然而,“房县长”不但没有依法督促其亲戚补办相关手续,反而予以隐瞒这一事实真相!但国人眼睛是雪亮的,该楼盘的违规建造虽名下为余告伦等人;这些人名义上虽被用以挂靠或有少许股份、这旨不是“房县长”“身披两张皮”移腐敷衍苟合的棋子。再说:震惊国人的(97)“小漠案件”其主张+湖也不愿再次“顶包”陡硝走险锒铛陷入“暗无天日生涯”?同时余告伦等人更不愿招揽承担巨额税金及连带责任!因而,真正投资经营逃税渎职人是“房县长”!
据此,2013年7月1日中国《求是》小康网和同月23日《南方农村报》等相关媒体曝光了“房县长”以权谋私及其亲戚违规建造而不管“监守失职”这一乱像后’,“房县长”不得不进行腐迹“拭擦”、申补“海丰新地王大厦”后序相关手续,但所补“项目”几呼自编自审、均以‘屉里政权’、刚愎自用,“含糊自批”、与“实际用地性质”和建筑面积不符其数? 因而,”房县长”这一作弊:显明逃漏国家巨额税金近800多万元!己构成逃漏国家税收征管罪和渎职罪、非法经营罪,应依法严惩!
五、 2011年至2013年该县‘住建’工作一度受“房县长”“抓钱”期间熏染成乱像,存在很多“三无”开发商心存侥幸心理违规建造,其中海丰“金某家园”房地产商叶某汉被索为例;该开发商因用地合并建造稍有违规、恰需申补手续;海丰县住建局于2012年2月17日以对该地产依法发出整改通知书(附件5、4号)敛财高手“房县长”看有机可乘及其心存违建弱点、竞与权钱交易、狮口大开!向其索要100万元免“以法”查处费!据此,叶某汉监于资置该地受“房县长”‘强管’危笃、无奈不得不将100万元违愿支付给“房县长”。因而,“房县长”这一索贿至今该公司有据可查。
六、2012年“房县长”分管国土期间:该县一度受“房县长”“熏陶”,出现很多趁机“横掠经济”一夜暴富妄徒、有的大搞违规建“三无”地产、有的乱采稀土河砂,其中曾某奖等人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非法在平东镇谷塘村、陶河镇蛟湖村、可圹镇、公平镇等地多处非法采挖稀土河砂进行倒卖,从中非法谋利;因而,海丰县公安局接报后依法对未经批准乱采国有资源稀土河砂的违法人员及作案工具进行收缴、缴获挖掘机二台等赃物,同时对该案曾某奖等人进行立案报批手续;称霸一方的“房县长”得知这一消息后、不但没有依法监督,反而与“权钱交易”、以权压法、冲当“保护线 ”进行干预!为此,一宗非法乱采国有稀土河砂资源案在“房县长”干预下至今案没所终?欲知更多详情请堪查被挖掘后成河实地(图片)及该两村村民和海丰县公安局该案详情。(附件6/2-2号)
(3)暗箱操作、腐迹拭擦
七、附城镇南湖住宅区一栋首层、共六间铺面,原权属是中国建设银行海丰县支行,“房县长”及其包姐余晓红看那“黄金铺位不流别人田”,姐弟俩合谋进行弄虚作假、利用余晓红任该行行长职务之便,挂靠“房县长”司机陈永贵和余晓红名义参与投标?委托海丰县家(明/旺)评估公司和陆丰市某某拍卖行及其几位建行亲信职工进行联盟“通气”“暗箱操作”, 从中作弊:将该铺位拍卖标的和公告日期予以隐瞒!然后以“无人”竞争为由非市场超低价格非法“霸得”!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高达100多万元。(附件7号)
八、 最为凸显的是: “房县长”2013年5月又挂靠其妻舅张家湖、林某孝(己化名)等名义向“中某汽修厂”、林某富购买工业用地壹块、计790.6平方米,座落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段、该地于2010年以工业用地395万元成交并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书》这一书面凭证及中证人林某雄(附件8号/1-2)敛财高手利用其“屉里政权”、暗使操纵海丰县家(明、旺)评诂公司进行超低价评诂该地值、将该地实际交易金额1100多万元、评诂为500多万元,然后再到其分管的海丰县国土资源局‘刚愎自用’进行登记变更过户。从而逃漏国家税金近30多万元,购地赃款来路不明。2014年5月被曝光后、为逃避这一腐迹!不得不进行腐迹“拭擦”、8月才补交了该地税!但所补税款与该地征收值是否相符及“合法性”我们不得而知?
(4) 纵容包庇、官·匪·一·家
九、中国建设银行海丰县广富支行营业点约150平方米商铺:是震惊世人的广西南丹矿难“7.17”公安部(要联人)林某孝因潜居海丰被“房县长”获悉, “房县长”竟将林作为敛财工具、要林为其购置商铺作为‘光包’交易、林为犒劳好‘父母官’、不得不为其购置该商铺现市值约400多万元“有私赠与”作为“护身”交易!自此,“房县长”佞纳后并与其合伙开发房地产、超市和打火机厂等项目! 从中为其包庇!因而,“房县长”明知林某孝是公安部“要联人”!则为其隐瞒包庇!成为名副其实“官匪一帮亲”!收受之房产现与余晓红姐弟俩合谋“迂腐”、以他人名义租给中国建设银行海丰县广富支行作营业点,所得租金从不纳税。(附件9号)
(5)滥用公权、袒护包庇
十、 更为震惊的是: “房县长”不但猖獗大肆捞财!且只手遮天:该县城南湖片区有一褚姓民居改建其间与其亲戚余鸿源之家毗邻发生纠纷,“房县长”为袒护其亲戚、公然违背法律和国务院明文禁令:“在节假日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居民停水、停电”!而“房县长”却大于法,在2011年10月1、2日晚在这举国欢庆的日子里、未经任何部门研究决定、竟滥用职权命令该县供电局对附城镇南湖片区居民停电、停水,造成该片区昼夜无电、无水!带来民愤极坏!据此,“房县长”这一越权有该片区所有居民和被施命关闸的曾某何、线路组(老殴)等为证。
十一、2011年“房县长”分管该县信访工作期间,其亲戚余鸿源及家眷等5人非法挂靠张国玺为父取得香港永久性居住权,对此, 余鸿源这一违法事实取得被褚某凌实名当面向其举报,“房县长”竟“法作离度”不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反而予以隐瞒包庇! 且受收余鸿源多次请吃和贿赂!成为名副其实“法盲“房县长””。这有举报人:褚某凌、在场人:陈某瑜、吴某浒、谢某坚、曾某河等为证。
(6)赃款转移、隐瞒真相
十二、 2005年至今:“房县长”为逃避赃款监管,将贪得赃款用其母亲曾m容及妻舅张+湖名义在中国建设银行海丰县(广富/城西)支行开·户,先后将赃款分次存入进行赃款转移、其中一笔约2500余万元于201X年X月26日以余某名义(另有化名)转入某某公司进行“流水洗钱”! 拥有房地产价值近几亿元均以余振明、陈永贵、刘某等名义进行财产隐瞒。据此,更多赃款转移及余振明等财产来源请查阅该行该户流水清单。
综上所曝:“房县长”贪腐枉法:以权谋私、受贿渎职、出卖权力、逃漏国家巨额税金、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事实;汕尾民愤积累极大!曾经向市纪委举报和网曝等热贴;但因“房县长”有着前期贪得可谓的人民作“通行证”及其海陆丰 “裙带盟军”为其推托!因而,党纪、国法却被用于“肮脏交易:有的腐迹以被“拭擦”、有的以被调包、有的被漠视!连新闻媒体也被注定缺席!显然,依法变无法!成为“同志”不管“同级”人,而贪腐者竞成借房“宗师”廉太爷!据此,法律在汕尾成为天涯“海陆空”名存实亡、!腐败总得不到依法查处!
对此,汕尾民众认为:当今是法制社会、并不是“裙带王朝”! 区区“房县长”何能缚住朗朗乾坤心? 因而,我们跪请中央纪检委、新华社、广东省纪检委、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派人查处曝光此案!让腐败之人受到法律制裁。还汕尾一个洁白的天空! (同时我们恳请不要让汕尾查、因时下日间提“灯笼”!查亦暗淡“无光”)
此 曝
2014年11月12日
1、(感谢您的审阅:因为这是我们推动反腐的力量、甚至是灵感相同,再微小也是力量!也是我们党反腐永恒不变的目标!)
http://bbs.news.163.com/bbs/society/472529550.html
(作者:网易论坛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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