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省示范社联评小组评审,决定认定西安永丰优质小麦专业合作社等 500家合作社为陕西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冯家山水库灌区北干十三支农民用水者协会等16家用水合作组织为陕西省农民用水示范合作组织。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水利、林业、供销社等部门和单位抓好省示范社跟踪检查和动态监测,建立监测评价制度,对监测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省示范社,将取消其省示范社资格,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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