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贵阳11月7日电 (陈永彬) 贵州省人民政府于近日下发了要求进一步加强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的通知,贵州将把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作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要求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强贵州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工作。
据贵州省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贵州全省五千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坝区仅165块、耕地面积175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56%。坝区数量少、优质耕地面积小,且地块零碎。
《通知》要求,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设立城市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严禁地方城市干道等线性工程通过五千亩以上坝区核心区;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范围批准宅基地;严禁扩大五千亩以上坝区范围内现有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开展有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活动。
对五千亩以上坝区范围内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手续,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行政许可登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受理土地登记申请,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电力、供水等市政公用企业不得通电、通水、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