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到实处,陆良县农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监管,积极协调配合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划拨支农资金,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支农惠农政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
一是县财政、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资金分配原则,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资金直补到户。2014年中央、省级直补资金共计8911.8万元,均按要求通过“一折通”兑付到农户手中。
二是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340万元,目前,完成了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全年任务,农户购买农机统筹资金共投入约700万元。
三是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全县实施草原承包户数3612户,承包面积合计88.64万亩,签订承包合同3612份,草原禁牧承包户815户,承包面积114800亩,实行“农惠—折通”兑付奖补资金68.88万元;草畜平衡承包面积771600亩,承包户2818户,兑付奖补资金115.74万元,牧草良种补贴62.5万元。
四是全力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民主化、规范化管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达100%,自然村及村小组级委托代理率达60%,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制机制,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2起,规范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26639份,流转农村土地承包面积95826.228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抵押贷款,为推动全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新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