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10月16日电 补齐农村金融短板是促进农村发展的关键之一。重庆市合川区着力规范发展农民信用互助合作,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强化金融机构支持“三农”职责的同时,突出强调了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
据合川区供销社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合川区开办了资金互助业务,鼓励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业务,坚持不对外吸储、只吸收内部社员存款和股东股金,不对外放贷、只对社员和股东调剂资金,不对股东支付固定回报、只视盈利状况进行分红,不跨区经营和超规模发展、只在内部封闭运行。
该区还积极发展合作社联合社,投入1000万元启动资金,组织区内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入股,组建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资金互助合作社,开展区内统一调剂等农村合作金融业务。
为实现农业服务规模化和流通现代化提供资金支持平台,该区正在探索发展一批新型金融机构,争取建立区农产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提高对农民合作社的融资服务能力,待条件成熟时,设立区农村合作银行。同时强化金融业务监管,加强系统内部管理指导,强化行业自律,积极探索与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协同做好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风险可控、安全高效、稳步发展。(段立军)
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