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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普惠金融续写新篇章


时间:2014-10-08  来源:南方日 点击:

 普惠金融,风起南方。金融大省广东,在农村普惠金融先行先试。

  当前,无论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还是国务院多次出台文件,都提出要坚持用金融手段把“三农”问题解决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专门批示:“加强金融对‘三农’的支持;涉农金融机构要树立普惠金融理念,努力下沉经营重点,不脱农、多惠农,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2013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国际金融、产业金融、科技金融、农村金融、民生金融等五大金融,并推动粤东西北地区金融跨越发展。

  2014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在此背景下,9月26日,广东省政府在云浮召开了粤东西北地区农村金融工作现场会,研究部署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普惠金融建设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备受关注的《广东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方案》也在会上正式出炉。

  事实上,此次广东围绕普惠金融,打出一套“组合拳”,就是要从根本上破解农户、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克服农村金融服务成本较高,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等困难,为农村金融建立“贴身暖心”的政策支持体系和长效激励机制。

  为此,南方日报今起将陆续推出“普惠金融 广东探路”——农村金融改革进行时的系列报道,围绕当前农村普惠金融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呼应社会热点话题,从微观层面多角度展现广东在这一领域的创 新思路和探索。通过权威政策解读,聚焦典型人物、故事,突出反映广东农村普惠金融在各个领域所取得的实效,给农民创业、农村百姓经济生活带来的实惠和变 化。敬请垂注。

  2014年9月26日,省政府在云浮市召开粤东西北地区农村金融工作现场会。会上,省金融办会同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 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方案》正式出炉。方案决定从2014年9月起,利用一年时间,在粤东西北地区开展以“八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工作。

  那么,我省这次推出农村普惠金融“八项行动”的背景是什么?它包含了哪些方面的主要内容?能给广大农民带来什么好处?带着这些问题,笔者专访了省金融办主任刘文通。

  农村地区推行普惠金融建设迫在眉睫

  南方日报:这次省金融办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方案》,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有什么样的考虑呢?

  刘文通:首先,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是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重要动力,这是由当前省情决定的。去年以来,粤东西北地区发展显著加快,与珠三角地 区互动程度明显提高,全省经济发展协同度和平衡性有所改善,但是金融发展的不平衡并没有得到改善,成了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短板。

  从全省看,我省明显分为三个经济发展圈。第一圈是广州和深圳,以22%的人口贡献了44%的GDP;第二圈是珠三角地区其他7个地市,贡献了 35%的GDP;第三圈是粤东西北12地市,人口占全省46%,GDP仅占全省21%。而金融上的差距更加明显,第三圈层金融业增加值仅占全省8%。在存 贷款规模和上市公司家数方面,第三圈层仅占约10%。有限的金融资源不但没有实现“扶贫”,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资金的“抽水机”。

  不过,可喜的是,粤东西北地区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速比全省高了2.4%,在云浮、梅州、茂名等地,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农业政银保试点、创新 农村资产抵押贷款、基层农村金融服务点等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因此,我们一方面需要在粤东西北地区大力推广这些好的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另一方面, 针对农村地区发展特点做出有针对性部署,迅速掀起新一轮农村金融大发展浪潮,为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增添动力。

  其次,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是当前国家和我省深化“三农”工作重要部署之一,具有完备的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 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今年以来,国家着重加强农村金融工作部署,年初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多项具体要求,如强化金融机构服务 “三农”职责、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等。今年,省政府也将建设农村普惠金融列为2014年工作计划,并在6月印发了《关于深化 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意见》(即广东“金改八条”),提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的各项具体举措。

  第三,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需要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系列措施。今年7、8月,省金融办会同21个地级市金融局进行了 农民金融需求问卷调查,共计收回有效调查问卷1.57万份,为我们起草《试点方案》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调查结果显示,相对于城市地区覆盖广泛、方便快 捷的金融服务,我省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还很不方便,广大农民所急需的,主要还是取款、代缴等基础金融服务;农村贷款主要用于日常农业生产经营,且主要是小 额贷款,但由于大部分农户不能提供抵押、担保等手续,正常贷款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这也充分说明,在我省农村地区推行普惠金融建设迫在眉睫,意义重大。

  一年内在试点县完成农村普惠金融建设

  南方日报:刘主任,刚才您提到要在全省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开展以“八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普惠金融建设。您能不能给大家介绍一下农村普惠金融“八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呢?

  刘文通:“八项行动”是指我省农村普惠金融试点要重点推进的八项具体工作,包括“四个建设”和“四个推广”,即建设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 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和乡村助农取款点,推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和金融扶贫贷款。

  事实上,这八项工作,此前省内的不少地方,如云浮、梅州、清远、湛江等地都开展过,有了比较成功的经验。但每个地方一般只是开展其中的一项或几 项。这次我们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这“八项行动”作为一个系统性的整体,在每个试点县集中推出,以组合拳的方式形成整体效应,增强政策效果。

  同时,这次农村普惠金融“八项行动”将首先在粤东西北地区的12个市进行试点,每个市确定1—2个县作为试点县。试点工作从9月份启动,将利用 一年左右的时间,在试点县完成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具体任务则有五项:一是建成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二是建成的信用村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60%以上。三是乡村 金融(保险)服务站、乡村助农取款点实现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全覆盖。四是至少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 款、金融扶贫贷款中2项以上的贷款服务。五是结合地方实际和农民需求,增加创建项目,扩大创建成果。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全省 全面推广农村普惠金融建设的工作。

  政府应发挥超前引领的作用

  南方日报:由此看来,“八项行动”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工作任务也是相当明确和具体,可以预见,“八项行动”如果能够成功推进,必会给我省广大农民带来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那么,这“八项行动”要怎么做,怎么样落到实处呢?

  刘文通:农村普惠金融是一项支农惠农的民心工程,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的金融市场领域,大额的、 有抵押、有担保的贷款,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可以完全依靠市场运作。相比之下,农户由于抵押物不足,往往难以得到贷款支持,这个时候,就需要发挥政府超前引 领的作用,加强协调组织,支持和推动各级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三农”的工作,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

  做好农村普惠金融工作,信用建设是基础,政府推动是核心,金融支持是关键。本次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应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强信 用体系建设。创建信用村解决了信用信息来源的问题,建设征信中心解决了信用信息使用的问题,两者结合在一起,就可以打破信用信息的“信息孤岛”状态,解决 金融机构贷前调查成本较高、信贷审查效率低、借款人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不足等难题,调动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同时还要以担保解决信用不足的问题。通过政府 资金引导,成立各类担保基金、成本分担和风险补偿基金、扶贫基金等,为符合条件的农户提供贷款贴息、风险分担等服务。

  第二,发挥政府核心作用。各地要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职责分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镇村共同推进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政府还应加 大扶持,引导投入,用好用活各类支农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杠杆效应,通过财政投入引导和撬动各类社会资金、信贷资金参与农村普惠金融建设。

  第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重点包括:着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进一步优化基层网点布局,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基础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信用村 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增加信贷投入;大力推广涉农保险业务;创新贷款抵质押担保方式,大力推广信用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特别是要结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 工作,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丰富“三农”贷款征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

  第四,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在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的同时,丰富风险防控技术手段,并建立多渠道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地财政出资或社会捐款成立 农村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建立风险转移分散渠道,降低“三农”业务风险。积极引进农业保险公司,向农户推广各类保险产品,降低信贷风险。

  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大政策扶持

  南方日报:我们知道,政策效果取决于如何落实。请问有什么措施,能够保障八项行动落到实处,并取得预期的效果呢?

  刘文通:这次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工作聚焦农民金融需求,重点在村,目标在提高农民收入,关键在抓好落实。在抓好落实方面,除了常规的督办、通报以 外,我们将突出重点,紧紧抓住信用建设、农村基础金融平台建设、基础金融服务、农民生产性和消费性小额贷款、贷款保险、农业保险等几个最核心的内容,逐步 推进。在试点县的选取上,不是选基础好、发展快的县(市、区),而是重点选取当地金融服务滞后、农民融资难的农业县。为了支持各地做好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工 作,省金融办还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和“一行三局”研究制定对试点工作的支持政策,加大对试点县的各项政策扶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普惠金融 八方回响

  云浮市

  做好农村金融创新大文章

  云浮是农业大市,发展农村金融,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农户贷款难问题,抵押靠不了,没多少东西可押;担保靠不了,地方信用体系不健全;上市靠不了,符合条件的企业极少;靠民间金融、靠亲朋戚友借,只能救急不能救穷。

  那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呢?作为农业山区市更需要得到金融资源支持,破解农村金融难题一定要回归金融发展最基础、最本质的内涵——靠信用。为此,云 浮以创建综合性征信中心、建设信用村、实施金融扶贫等作为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主要抓手,通过建设信用云浮,破解“三农”融资难,推动区域转型升级,探索出 了一条以信用与金融互促互动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新路。

  梅州市

  把金融服务触角延伸到农村

  近年来,梅州市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突出与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以普惠金融助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建设乡村金融服务站方面,梅州设立了2042个乡村金融服务站,承担起采集与更新农户信用信息、代理金融机构部分业务、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能。目前,已采集农户信用信息78万户,占全市农户数的91%。

  在助农取款点推广方面,梅州实施农村小额支付村村通工程,在全市铺设了3111台可以小额取现的银行卡助农取款POS机,解决了大量农户特别是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人群的小额取款难题。目前,累计发生取款笔数为23912笔,累计发生取款金额为6922万元。

  佛山市

  稳步推进政策性涉农保险

  近年来,佛山大力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但农业的弱质地位仍未根本改变,农业生产经营仍面临自然、疫情、市场等诸多风 险。经过稳步推进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目前,佛山市已开展了“四类、六个”政策性涉农保险险种:种植保险、养殖保险、涉农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累 计已赔付2442.97万元。

  下一步,佛山将会在完善提升现有险种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渔业保险和蔬菜保险。水产业是佛山市农业的主导产业之一,产值约占全市农业总产值 40%,计划以保成本为主(包括标准化精养、淡水池塘设施投入、育苗投入等),拟由市区财政投入300万元,在南海区或三水区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工作。 在蔬菜保险方面,佛山拟由市区财政投入200万元(含物价调节基金),在全市选择10个左右蔬菜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开展蔬菜保险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逐 步推广。

  郁南县

  突破成规探索农村建房贷款

  在农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物质追求中,扶持“三农”已经不是单纯的帮助农民发展生产的问题,农民群众对于和谐、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生存空间需求 日益强烈。与大城市不相同的是,基层有相对宽裕的闲置土地,但对于上涨过快的生活成本,绝大多数群众因资金问题无法完成新房建造梦想。如何创造一种制度让 大量“闲置”在农村的固定资产盘活起来,郁南县开展了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林权等作为抵押担保的农村建房贷款,以及以“政银保”三方合作模式发 放农村建房贷款试点。截至2013年底,累计有217户农户通过两种模式获得农村建房贷款865.2万元。

  罗定市

  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近年来,罗定市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创新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地方诚信和金融生态环境,支持了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全民创业,有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其中,罗定市农村改革试验示范镇——泗纶镇,围绕“打造信用社会、建设信用泗纶”,着力抓好特色产业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经过几年努力,该镇已 对全镇符合评级条件的10909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100%参评,评为较好以上信用户9228户,占84.6%,已对全镇累计授信4580户,金额 9620万元,发放贷款885户,金额2350万元。

  德庆县

  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德庆县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列入了2014年的重点工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及登记程序方面,德庆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 出: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其抵押物价值认定原则上不需要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贷款金额高于100万元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 评估机构评估,评估费按照最低标准执行;经办银行类金融机构要简化审批流程,从调查到审批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利率 优惠等具体规定。

  阳山县

  破解农村发展资金不足难题

  近年来,清远市阳山县以建设融资性担保体系为突破口,以发展“村级微型银行”为新渠道,破解农民贷款难问题;以搭建产权流转平台为助推器,破解农村发展资金不足难题。

  针对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处置不当、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阳山县依托社会综合服务网络,全面建成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 交易中心及农村财务集中核算监管平台,促进农村资源资产规范有序流转。去年以来,镇级交易中心成交农村集体“三资”项目314宗,总交易额3427.92 万元,有力地促进集体资产增值,为下一阶段利用集体资产抵押融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激活农村生产要素,缓解农村发展资金不足难题,阳山县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有资源优势,建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目前已完成农村产权 交易73宗,涉及土地、林地5万多亩。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的建立,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10类农村资产产权提供流转交易服务,有效盘活了农村产 权资源,夯实了农村金融改革的物质基础。

  湛江市

  小额贷款圆了“创业梦”

  近年来,农村妇女扶持创业贷款在湛江市风生水起。2011年6月,湛江市辖内遂溪、廉江、麻章、东海、吴川等地创新推出“农家女金钥匙”扶持创 业贷款业务,即由地方妇联负责组织资金实行贷款贴息,农信社向符合妇联要求的农村妇女发放不需抵押但需公务员担保并用于生产经营创业的项目。特别是遂溪联 社以“火龙果”生产基地为依托,采取“农户+村委会+专业合作社+信用社”模式,累计发放给妇女创业贷款2109万元,为广大农村妇女创业提供多样化、多 元化的服务模式,切实解决了她们“贷款难”、“担保难”的现实问题。截至2013年末,创业贷款余额1885万元,同比增长528%,受益农户1115 户。

  此外,2013年,湛江团委将廉江联社列为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工程试点单位,搭建农村青年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3万—5万元的小额信用创业资金。截至2013年末,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余额70万元,受益农户15户。


来源:南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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