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0月2日讯 65年辉煌看山东,来看一下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的农业农村经济、农民生活发生了哪些变化。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新中国成立后,2300多万山东农民分到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上世纪八十年代启动的农村联 产承包责任制,极大释放了三农活力,农民不再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迅猛发展。进入新千年后,中央连续出台了11个支持三农一号文件,更是让山东农业进入全面 高速发展期。65年间,山东粮食总量增长了5倍,设施蔬菜的种植面积占到全国的四分之一。
农业的富足带来了农民的满足。65年间山东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44.7元提高到10620元;最近的10年间还实现了每两年一个台阶的6连跳。汽车,电脑,楼房,今天的山东农村早已换了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