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新闻媒体:
我叫任三梦,是砀山县关帝庙镇石赵庙村曹楼自然村村民,我家所有房屋被当地打着建设新农村旗号,在我们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全部被扒光,现无栖身之地,为解决住房燃眉之急,请求政府容许在我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上建房或政府指定的地块建房。
事实与理由:
一 政府划定建房是目前栖身之需,我家原有住房三间,西房三间和院墙,因所谓的新农村建设,我家房子与2013年8月被全部扒光,现已无栖身之所,当时拆房时,没有经过我同意,并且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拆了我家房子,地皮一分没赔,只赔了房子1.5万,叫我家如何生活,房屋被扒后,宅基地还被村里强势村民强种上庄稼,像我这样无权无势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二 ”两不象“的现成商品房,我家经济非常困难,我的两个孩子正在上中学,夫妻在外打工,只能维持低水平生活,像这种两间三层安置房共计16.8万,房价太高,实在买不起。
按照国家政策,被扒掉房屋,其所需住房是由政府指定专用地皮按统一规划的标准统一建房,国家按规定给予补贴,二是由政府出面,失房户与承建商共同制定建房方案,现建的安置房实际就是商品房,况且还从没有征求过老百姓意见,实在老百姓买不起,现在还强迫我购买,与建设新农村政策不符,买房卖房是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强买强卖属非法,与理不符。
三 在我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房是合理合情的正当要求。
我家拥有使用权的地块坐落在关帝庙至殷楼公路南侧,东西宽14米,南北长35米,适合建房,因为东邻任传欢已建好两层8间楼房,隔路对面李新亮也已建好楼房,紧挨西面邻居李新庄,李新哲,李结合均已建好上下两层六间楼房,因此我家在此建房符合常理也随常理,也符合后车紧跟前车行的风俗。
退一万步说,如在我家地块建房不符合乡镇规划,也可由政府给我安排新的地皮建房,我也能接受,用扒掉我家房子和地皮置换新的地皮建房,解决我的住房问题。
给我家安排适当地皮建房,即可解决我家无栖身之所悲惨现状,又弘扬了我们国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风,又于民有百利无一害。
投诉人:任三梦
2014年8月26日
来源:公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