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辽宁清原县林业局三项措施惠及林农


时间:2014-09-19  来源:新农网 点击:

 清原县林业局党委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做到立行立改,实施三项惠及林农措施,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一是各项造林补贴发放到位。对超坡地、在册耕地等退耕还林及荒山造林的林农,实行造林补贴。其中,红松每亩补贴400元,榛子600元,苹果、梨等400元,刺龙芽600元。目前全县共完成各类造林4万亩,发放补贴1500万元,积极地调动了农民造林积极性。

  二是扶植林业产业合作社。对农民自发组成的林业产业合作社,达到省级示范社标准的,每个合作社补贴1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培育和发展山野菜、食用菌等清原特有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扎实推进标准化乡镇林业站建设。为使全县各乡镇林业站工作站能更好地服务当地广大林农,林业局逐步加大对各乡镇林业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力求硬件设施到位,软件措施过关。对设施达标、服务优质的乡镇林业工作站,补贴12万元。


来源:新农网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宏法在线 宏法法律 农经视角 三农手机台 三农融媒 农媒融视
农视法宣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