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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探索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


时间:2012-07-25  来源:新农村建设专题 点击:

  土地流转的利益分配最终主要落实到农民手中,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用途不改变……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建设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基地动员会暨新农村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我市提出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关键词 土地流转 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归原使用权人

  据了解,我市将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积极引导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按照“统一市场供应、统一市场管理”的原则,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纳入城乡建设用地流转统一大市场。

  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内容和形式的突破。在内容上,除国家非盈利性公益事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先征为国有外,其他类型的土地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进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地域上不作划分,无论城市规划区内外都可进行。在形式上,可以因企业破产、兼并等原因流转,也可以直接转让、出租、抵押、以地入股和合作经营等。

  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依财产权定价、依产权性质分配利益。一是保障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逐步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同地同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区域、同类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20%;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价格不低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底价的40%。二是确保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收益主要为集体所有者所得,土地流转的利益分配最终主要落实到农民手中。三是尊重土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充分考虑土地使用权人应得利益,集体建设用地转让和转租的收益,归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关键词 “两证”发放 后年发证工作全面完成

  我市将进一步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城乡土地统一管理提供基础和保障。计划在2010年底前,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80%以上,力争2011年全面完成全市180多万农民,共45万套左右房屋的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关键词 “三旧”改造 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土地利用规划

  我市提出通过实施“三旧”改造,促使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关停,推动占地大、生产工艺落后企业转型;加快发展低风险物业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增强村(居委会)集体经济实力。

  同时,加大旧村庄改造、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扶持力度。利用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契机,将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畴,为生态环境、文教卫及乡村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等乡村公益和公共设施项目提供土地保障。

  关键词 保护耕地 允许发展规模旅游观光生态农业

  我市将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积极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确保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持续实现总量动态平衡。大力鼓励和支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生态观光农业和效益农业转变。在严格保护耕地和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农民按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发展规模旅游观光生态农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给予旅游观光生态农业专项配套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在农民现有合法宅基地基础上,鼓励和引导村民住宅建设向旅游观光农家乐转向。(


来源:新农村建设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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