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委《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苏农法【2012】7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做好我市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正值加强秋熟作物田间管理的关键时期,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经营使用也逐渐进入高峰期,各级农业部门要提高认识,围绕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和“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的农药、肥料生产企业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对往年有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企业要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车间、仓库(原料库与成品库)及生产记录,从生产源头上加强农资产品监管,杜绝假劣、违禁农业投入品流入市场。要切实加强农资经营网点的日常监管,通过拉网式检查,全面摸排案件线索。对进货渠道把关不严,未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的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提高重点监控单位的检查频率、加大检查力度。我委将择时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开展抽查。
(二)加大农资质量抽检力度。要在保质保量完成我委下达的农资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加大农资产品抽检力度,特别是“三夏”时期使用量大的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要及时整理检测结果,对质量不合格农资产品,彻查源头,严肃查处;发布预警公告,严防假劣农资进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三夏”生产顺利进行。
(三)加大蔬菜生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夏季是蔬菜、瓜果消费的高峰期,也是病虫害的高发期。要把蔬菜病虫防治用药整治作为“夏季百日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对外来承包大户、生产基地和合作社等聘请的技术员从外地带进、购进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情况,要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防违禁农业投入品进入蔬菜生产领域。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级农业部门对“三夏”生产中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农业投入品监管中发现的制售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大的案件,要迅速调查取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假劣农资的来源和去向,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涉及跨区域的案件,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确保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
(五)加大农资连锁经营推进力度。继续把推进农资连锁经营作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的有效载体,鼓励和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发展。引导连锁企业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实现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紧密结合。深入推进“放心农资店”、“农资示范店”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广泛宣传,强化服务指导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强宣传培训,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加强对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小区)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指导,逐一检查其农资使用记录和库存情况,坚决防止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同时,充分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构筑农资打假社会监督网络。
四、狠抓落实,促进协调配合
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内容多,要求高,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合执法,提高农资监管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
我委将适时对各地“夏季百日行动”情况开展督查。
五、认真总结,强化信息报送
各地在“夏季百日行动”中,要认真总结成效、经验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同时要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健全农资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实行月报制度。请各县(市)区农委于7、8、9月24日前,报送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和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大要案统计表(每月的统计表请传真并通过“农资打假监管系统报送”);9月22日前报送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总结。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