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酉水河白田段被强征前后对比图村民维权盖的棚子,遭当地公安部门烧毁 近日,湖南省沅陵县沅陵镇桃花岭社区居民投诉称,该县酉水河白田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在未召开任何村民大会,未妥善处理村民安置等问题同时,...

酉水河白田段被强征前后对比图

村民维权盖的棚子,遭当地公安部门烧毁
近日,湖南省沅陵县沅陵镇桃花岭社区居民投诉称,该县酉水河白田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在未召开任何村民大会,未妥善处理村民安置等问题同时,擅自开工建设,目前,该项目工期已完成过半,除2013年10月份补偿了被征地村民的青苗费外,其他安置和相关补偿至今无一到位。而村民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时间,却被当地职能部门称为“刁民”。
而早在2004年,湖南省政府就明文要求,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项目,不准动工。
未经村民同意擅自开工
记者了解到,沅陵县酉水白田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位于该县县城城西原白田乡集镇旧址、酉水左岸沅凤公路外侧,计划修建防洪堤、整理土地1100亩等,工程项目投资概算为3亿多元,建设工期为2年,是集水利防洪堤建设、旅游开发、土地开发于一体,由沅陵县和市水务集团共同打造的、助推沅陵实施“东扩西延”战略的重点项目。
2013年5月28日,随着开工典礼上的几声炮响,挖土机开始轰鸣作业,开工现场顿时一片繁忙景象。然而,看着在自己的土地上发生的这一热闹场面,当地村民却始终无法高兴起来。
“他们连村民大会都没开,直接贴个公告就开工了。我们当地老百姓之前都不知道。”桃花岭社区白田组某村民对记者说。
“公告上直接就写从哪里到哪里的土地要被征收了,需要迁坟登记一下。安置问题一点都没提。”另一村民称。
村民合法维权被称为“刁民”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地村民联合起来,在该项目开工几天后去了施工现场,欲找负责人要个说法。
“那天我们去了大概几十个人,(沅陵)县政法委书记敬泽平、项目指挥部的人、(沅陵)公安局的刘序亿当时都在场,其中村里的张女士质问到底是谁签的字,村里都没开会,几个组长签字有效吗?被敬泽平说成刁民。当时就被公安局的给抓走了。”白田组某亲历村民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形。
“可以调解的,为什么抓人呢?”这让不少村民感到费解。
“在审问的过程中,我因为公安的恐吓,晕倒了,开始他们还说我是装的,后来被送至县人民医院。当天醒了之后又送回到了公安局。他们抓着我的手在审讯记录上按了指纹。最后在凌晨差不多两点的时候才放我回来。几天之后为了履行拘留手续,他们又把我带到拘留所门口照相,还叫我穿囚衣照相,我没肯穿。他们也照了。”白田组村张女士回忆道。
“什么安置都没有,还说我们是刁民!”当地村民普遍心里愤愤不平。
湖南省政府: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
在一份沅陵县白田村佘家桥组村民委托本组村民与白田河段开发指挥部进行商谈的《委托书》中,记者看到,《委托书》涉及到预留地问题、坟地安置问题、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安置费、社保、低保等问题。
2013年9月16日,沅陵县酉水白田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就群众提出的几个问题向沅陵县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就其中的三个问题作出了答复。
关于预留地问题,指挥部表示“原则上同意在结合项目区实际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为酉水白田段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区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合理安排预留地”。同时,指挥部也表示“由于预留地安置的方式仍处于探索阶段,省、市均无统一实施细则和办法,沅陵县人民政府将结合沅陵实际情况制定《沅陵县城市规划区征地预留地管理暂行办法》。预留地的比例、选址、用途、申报程序、使用及管理需待《沅陵县城市规划区征地预留地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按照统一程序进行实际操作。”
但截止记者发稿时止,白田村村民土地被征后,坟地安置问题、征地补偿、安置费、村民的社保、预留地等问题都没有任何具体的措施出台。
记者查阅文件发现,早在2004年5月25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就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不准动工用地。
已完成过半工期 村民安置仍未解决
“既然你都已经上车了,车也已经开动了,我就先不管你是怎么上车的,至少得赶紧买票吧。”陈某很无奈地表示,“项目已经经过审批并开工,我们老百姓就只好争取我们在这个项目当中的正当的权益了。可是,从去年我们就委托本组人员张庭喜、肖点树等五人代表与白田河段开发指挥部商谈几个我们的诉求,相关部门表示一切好商量,先施工。但是至今除了青苗费于去年10月份交到各农户手里之外,其他问题至今没有得到什么进展。”
关于征地后困难群众的低保问题,白田河段开发指挥部承诺在低保名额和低保标准上,按照“实事求是、应保尽保“的原则执行。然而,“到目前为止,他们的承诺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任何实际行动。”白田村村民陈某告诉记者。
眼看工期已过去一半多了,村民安置的问题八字还没一撇。2014年6月,当地村民再一次联合起来来到施工现场,就安置问题继续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这一次维权大概进行了半个月,我们在工地附近搭了一个凉棚。过程中凉棚被一个叫刘序亿公安干警给烧了,村民问是谁把我们的凉棚烧了。刘序亿说:‘是我烧的,你们能把我怎样?’”一名参与了此次维权行动的村民说。
冲突之后,安置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安置迟迟不落实,这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的生产生活。”当地村民纷纷表示。
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5月开始,国土资源部就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本省(区、市)内征地工作组织开展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行为等。
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要严肃查处。凡整改、查处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实施征地。
国土资源部:不得强行征地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3月,公安部党委就下发了名为《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文件,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而在之前的2010年6月26日,国土资源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该通知要求,征地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征地告知要切实落实到村组和农户。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还指出,征地报批后,征地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同步进行,公告中群众再次提出意见的,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征地。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
来源:民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