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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针对辽宁旱灾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


时间:2014-08-20  来源:民政部网站 点击:

8月18日9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辽宁省近期严重旱灾给受灾群众造成的生活困难,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帮助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今年入夏以来,辽宁省南部、西部地区的大连、朝阳、阜新、锦州、葫芦岛等5个市普遍降水偏少、温度偏高,旱情持续发展。8月份后,旱灾蔓延至沈阳、鞍山、抚顺、营口、辽阳、铁岭、盘锦等7个市。据辽宁省民政厅报告,截至8月18日8时,旱灾已造成辽宁省545.9万人受灾,116.99万人需生活救助,农作物受灾面积1423千公顷,绝收334.2千公顷,饮水困难大牲畜8.3万头(只)。

  灾害发生后,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省委书记王珉、代省长李希、副省长赵化明、刘强多次作出批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抗旱减灾工作。省委书记王珉、代省长李希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省减灾委、民政厅启动Ⅲ级救灾响应,派出5个工作组深入重旱灾区核查灾情,指导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组织310个工作组,将16.7万吨粮油等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受灾市、县党委、政府积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组织开展抗旱灌溉,建设人畜饮水工程,调整种植业结构,努力将旱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来源: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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