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出疆要办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消息不实


时间:2014-08-11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

“出疆要办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消息不实

  新疆澄清一则微信谣言(回应)

  本报乌鲁木齐8月9日电  (记者韩立群)这两天,一条信息在微信流传:“亲爱的朋友们,近日起,凡是出差、旅游、探亲离开本市人员,必须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到所在社区办理‘便民证’,如出疆人员除了上述两个证件外还需在社区办理‘居住证’……”

  “这是条谣言,我区目前完全没有这样的制度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治办相关处室负责人韩万长解释道。韩万长说,自治区综治办和公安厅今年联合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明确便民联系卡制度主要目的是加强疆内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而且只针对特定人群,比如新疆区域内外出务工、务农、经商人员和外出就医、学习、探亲及其他原因需要在流入地租赁房屋的人员,并非所有流动人口都必须办理。

  至于谣言中提到的出疆还须办居住证,韩万长表示,这纯属没有常识,因为居住证制度是流入地管理流动人口的措施。就算要办,也是出疆后在目的地办理。

  关于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马俊对记者解释说:“在人口管理上,只有进行户口迁移时需要用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普通人员流动根本不需要,这在全国都一样。新疆也一样。”

  乌鲁木齐市综治办有关负责人李辉说,网上之所以出现一些谣言,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便民联系卡制度是新举措,基层的执行和民众的理解还存在一些偏差;二是有人利用当前新疆反恐维稳形势复杂的现状,故意编造不负责的谣言。

 


来源:人民日报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宏法在线 宏法法律 农经视角 三农手机台 三农融媒 农媒融视
农视法宣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