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河南省民政厅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惩治“假低保”建议的回复中获知,在该省开展的农村低保检查和国家审计署对该省城市低保审计中,一共清理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40余万人,其中更是不乏开着轿车、住着大房子的“低保户”,以及不少干部和公务员的身影。(大河网——大河报)
低保领域的困境,河南并非孤例。早在去年的10月29日,《河北农民报》的一篇报道,即披露了永年县李沟村低保中的存在的种种突出问题。该报道显示,在李沟村127名低保对象中,符合低保资格的仅有十几人,仅占比一成左右,而更多享受着低保待遇的则是或已经死亡多时、或是开着小车住着楼房的富裕人群,而其中同样也不乏干部的身影,众多村干部直系亲属就被违规列入到了低保名单中。
更多与河南和李沟村相同的低保领域的困境和问题,也先后在各地所展开的相关清理行动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印证。可见,“假低保”泛滥已是不争的事实,并已经成为困扰低保政策本意的一大顽疾。
首先,“假低保”现象一再的高发频发,本身就足以说明,目前的低保制度和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并非无懈可击,同时,对涉及“假低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偏弱也是不争的事实,同样是导致骗保行为一再高发频发的重要原因。
众多个案反映出来的实际情况是,一面是现有条件无法保证对低保的审核和监管更准确更深入,无法有效地将骗保行为挡在门外,对辛辛苦苦查到的“假低保”行为的处罚,多数也仅仅停留在停发的层次,更为严厉的也仅仅是追缴或多少时间内不得再申请之类的处理,骗保者并没有实际损失和心理负担,而对监管不力,甚至是以权谋私的行为,同样难以找到问责和深究的先例,长此以往,自然难保骗保行为不一再泛滥。
骗保行为的泛滥,不但违背了政策的初衷,更是在挑战社会公平的底线,人为制造社会矛盾。而要让低保政策真正回归初衷,从制度设计到日常监管和严峻刑罚,一样都缺失不得。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