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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大金融创新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时间:2014-08-09  来源:未知 点击:

原标题:山东加大金融创新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山东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必然要求。山东不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结合人民银行有关指导意见,山东省创新实施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农发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山东省分行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支持方案,在全省119个县(市、区)确定了528家试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其提供“一对一”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前5个月,对52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放贷款16.2亿元,贷款余额达288亿元,全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贷款166.8亿元,同比多增53.4亿元,贷款余额1252.8亿元。

山东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综合物权打包抵押贷款等业务,据悉,在2014年末将在创新涉农信贷产品、深化银保支农合作、扩大金融支农规模上实现“三个突破”。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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