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黑社会)的,迟早是要还的”,香港电影《无间道》中的这句耳熟能详的台词引人深思。
由此看来,无论“白社会”还是黑社会都有一套自己的正义实现规则。
黑社会,原本是指以为获取非法利益,有一套与法律秩序相悖的非法地下秩序的有组织犯罪团伙集合。雅称为江湖、绿林。闽南语俗称作“兄弟”、“七逃人”(玩耍的人)。黑社会是汉语里一个包罗性的词汇,以不正当、恶意手段自行犯罪、聚众犯罪,或者教诱他人犯罪等种种不法方式,而获取利益的一个结构体。
当然,大型黑社会组织得以滋生发展、长期生存,少不了政府官员的“配合”是很难做到的。中国特殊的政治、法制与经济结构亦决定了两种官商结合的类型:一是参与分赃型,二是寻求庇护型。而在打击贪腐集团的斗争中,一个官员落马,往往牵连一批企业家,官员和民企之间错综的利益关联浮出水面后,总令人惊诧不已。
聂磊的青岛往事
2012年3月2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法院的法庭内,备受关注的聂磊涉黑团伙主案32名犯罪嫌疑人由青岛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作为主犯,聂磊被指犯有十宗罪。
宣读366页的判决书耗去近一天时间。临近尾声,当法官宣判“死刑”时,聂磊眼圈红了。随后法官询问对判决有什么意见,聂磊回答:“判得重了吧?”
一审法院认定,十多年来,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
从一个叛逆的少年,一个不安分的鞋贩,一个成功的房地产商,最终成为黑帮老大,聂磊的人生好似一场现实版的黑帮传奇。有一则流传很广的故事:几年前,聂磊的手下与另一帮派火并,某派出所一位在场民警被枪弹误伤。根据规定,警察被枪击伤必须上报。为息事宁人,聂磊帮他治好伤不说,另送50万元现金,外加一套住房。最后聂磊问该民警:“你还有什么要求?”民警答:“想当派出所所长。”
无论传言是否为真,但聂磊案确曾引发青岛警界震荡。曾有两名公安分局局长在内的十余名警察“落马”,亦牵涉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公安局副局长姜集喜,青岛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延球被调查。青岛警界官场对此噤若寒蝉。
罗氏兄弟的黄金权脉
罗泽成、罗飞为首的“罗家”犯罪集团,于1997年至2008年的10余年间,利用非法采矿获取经济利益,聚敛钱财,又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黔西南自治州、晴隆县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建其“关系网”和“保护伞”,以此垄断、控制当地黄金开采。并操控将组织成员安插到党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任职,从而形成“以黑敛财、以财贿官、以官护黑”的“罗家”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罗家”之权脉牵涉到晴隆县黄金管理局三任掌门。随着追查步步深入,落马官员的级别逐级攀升,及至时任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
曾两度担任州委书记的黄瑶在当地有 “黔西南王”之称。黄瑶主要涉及插手煤矿、金矿等矿山经济纠纷,另染指房地产开发项目,从中谋取利益。据悉,黄瑶被查实违纪违法金额已超过1000万元,另有巨额财产尚待查证。黄瑶于2010年12月,以受贿罪被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缓。
另外,作为黄瑶在黔西南州州委书记一职的接任者,许正维与罗家也交往不断。2003年罗泽成产业转型,与许正维的儿子许洋、亲属欧亚儒合伙成立黔西南州吉城房开公司,两方实际分别控股50%。2007年10月22日,许洋、欧亚儒提出退股,罗泽成以2000余万元购得这50%的股份,并以重金换来两人运作得到的地皮。2010年1月18日,许正维因牵涉该案,辞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职。
辽宁黑老大:刘涌
刘涌,原任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致公党沈阳市直属支部主委、第十二届沈阳市人大代表。自1995年末组织初步成立至2000年7月被警方打掉,刘涌黑社会团伙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
原沈阳市正、副市长慕绥新、马向东等高官因与刘涌有染,充当保护伞,纷纷落马、判刑。2003年12月22日,刘涌被判处死刑,当日执行。
山西第一黑道老大:李满林
李满林,诨号“三马虎”,上世纪80、90年代在太原黑道称霸一方。1986年12月,年仅18岁的李满林用斧头将他人砍死。盘踞太原黑道10余年。1993年,另一伙黑社会组织头目多人在澡堂被李手下枪杀。李在其“保护伞”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等人的庇护下,被取保候审,此事一举奠定其在山西黑老大的地位。2002年5月,山西省委书记田成平、省长刘振华批示彻查,2004年1月17日,李满林被判处死刑。
最后,说到黑社会组织,自然不能避开重庆于2009年下半年所展开的一系列“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其间先后逮捕1544名涉黑嫌疑人,多名涉嫌腐败的警方人员及政府官员落网,包括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 。截止2010年5月1日,打黑行动已抓获涉黑涉恶人员4781人,14个涉黑涉恶团伙受到致命打击。
来源:财经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