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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代驾出车祸责任该由谁承担


时间:2014-08-14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点击:

 “哎,自己出于好心帮忙开车,出了事故我还要承担责任,真够冤的!”孙婧看着手中的判决书,无奈地说道。

  今年“五一”小长假,王兰刚好新买了一辆车,就与朋友孙婧商量着去武汉自驾游。可是王兰是初学者,不敢开长途,就问孙婧:“你开车怎么样?要不你开车吧?”孙婧同意了。

  在去武汉的高速公路上,孙婧的车越开越快,在想要超越前面的一辆轿车时,由于操作不当,汽车与前车剐蹭,造成前车司机张某受伤。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孙婧负事故全部责任。随后张某一纸诉状将王兰、孙婧告上法院,要求两人承担6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在庭审中,孙婧称自己只是帮忙开车的,是出于好心,发生事故,自己也不是故意的,自己不应承担责任。王兰则认为,发生事故是孙婧车速过快造成的,应该由孙婧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兰是车主,孙婧无偿代驾的行为属于义务帮工性质,因而王兰与孙婧之间构成帮工关系。同时经交警部门认定孙婧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故张某要求王兰、孙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主张,应予支持。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孙婧是无偿帮工,无偿帮工造成他人损害的,该由谁担责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本案中,王兰并没有明确拒绝孙婧的帮工行为,因此王兰作为被帮工人,应对张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由于驾驶是一种存在安全风险的行为,高速行驶的机动车对自己和他人都有巨大的安全风险,因此,代驾者必须尽到高度注意义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保护自己、车主以及第三方的生命财产安全。孙婧作为帮工代驾,在本次事故中的驾驶行为,交警部门已认定为全责,属于帮工人存在重大过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遂作出判决,6万元医疗费由车主王兰承担,代驾者孙婧有重大过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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