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大连6月28日电 记者李娜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届研讨会今天上午闭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曹建明希望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各位会员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全面落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资产追回的各项机制,为促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有效实施,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取得新发展。
曹建明指出,与会代表对如何有效预防、检测和侦查腐败犯罪资产跨境转移,以及冻结、罚没、扣押、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促进了各国、各地区反贪机构资产追回执法能力和国际合作水平的提升。
曹建明表示,此次会议在以下多个领域达成了共识:一是要充分认识腐败犯罪资金跨境转移的严重危害及开展预防和监测方面国际合作的紧迫性。与会代表认为,腐败犯罪资金跨境转移增加了受害国打击腐败犯罪、追缴违法所得的难度,各国、各地区反贪机构应加强对腐败犯罪资金流向的监测、预防和侦查,防范和遏制腐败犯罪资金跨境转移。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关机制,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执法合作。与会代表认为,腐败犯罪资金跨境转移隐蔽性强,流动环节多,追缴难度大,各国、各地区反贪机构要全面落实公约要求,深化双边和多边执法合作,充分发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平台作用,在信息交换、技术支持和司法协助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最大限度地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三是要积极做好国内法与公约的衔接,努力减少资产追回的法律障碍。与会代表认为,各国、各地区法律制度的差异,使得资产追回面临较大困难和不确定性。应尽快完善国内立法,积极做好国内法与公约的衔接,促进资产追回国际合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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