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4日消息(记者王丰)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深圳龙岗区石湖龙股份公司3名‘村官’因涉嫌职务侵占6万元,引咎辞职后却获现任“村官”力挺,领取经济补偿金共计4.39万元。而现任“村官”为其中一位“问题村官”的侄子。龙岗街道办回应称,给离任干部发补贴是历来习俗,且表决程序合法。@经济观察报的这条微博,引来大量网友的跟帖留言。
网友@大亚湾的鱼:这很正常,深圳很多村集体股份制公司都是世袭制或政府官员钦点的,村民股民只有投票权,没有参选权,在如此气氛下老虎还敢猖狂苍蝇更是继续发威,因为他们都是结伴前行、上下、左右互相勾结相互包庇、团体违纪违法,老虎苍蝇一定要严打啊!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表示,石湖龙的案例实质上就是自己人给自己人谋福利,而不顾其他小股东的权益,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类似一个家族企业,裙带关系很容易大行其道,单纯用股东大会的“程序正义”去保证整个实体运行的廉洁性远远不够,必须加强相关机制建设。
网友@匆匆而过的虾米:“以惯例和习俗为发钱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必须有劳动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一毫一厘都是全体股东的权益,如果村官巧立名目或利用章程破绽给关系人随意发钱的风气蔓延,损害的不光是弱势者的权益,更是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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