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土地调查 夯实管理之基 服务全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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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摸清18.85万平方公里土地利用状况,为科学管地、用地、节地提供重要依据。全省首次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三级数据互联共享,为国土资源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一系列重要成果的取得,都与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密切相关。
2007年7月1日,河北省启动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组织58支专业队伍,投入近万名管理和技术人员,利用三年时间,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地类、面积和权属,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掌握了全省18.85万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情况。今后,这些数据将实时更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次调查作用大——摸清土地资源家底,夯实土地管理基础
土地,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开展土地调查,是掌握真实准确土地资源数据、发挥土地在宏观调控中特殊作用的重要基础。
据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上世纪80年代,我国曾开展第一次全国土地详查。但随着国家经济飞速发展,土地利用状况变化很大。进行第二次土地调查,摸清土地资源家底,显得十分必要。
按照统一部署,省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由省国土资源厅主管副厅长任主任的办公室,下设协调组、综合组、农村组、城镇组、系统组和专家组,全面负责二次土地调查各方面工作。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省制定了《河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细则》、《河北省城镇地籍调查技术细则》等技术规范,严格技术要求,规范调查队伍,培训作业人员,并成立了工作督导组和技术咨询组,坚决纠正和查处土地调查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从而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得益于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卫星定位、网络通讯等高新技术的应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效率大大提升。调查首次采取覆盖全省的遥感影像调查底图,应用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综合系统定位技术和低空数字测绘航空摄影系统,提高了测绘精度,保障了成果质量。
精准的土地调查数据,能为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什么?
调查全面摸清全省18.85万平方公里范围内320万个地块的土地地类、权属、面积等现状,查清了全省48949个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完成11个设区市、136个县(市)和35个重点建制镇范围内3188.7平方公里1:500比例尺城镇地籍调查与测绘,查清了171万宗城镇用地的界址、权属和用途。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市县两级城镇地籍数据库,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数据互联共享,为国土资源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土地调查数据对于准确判断国情国力,客观分析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发展潜力和土地管理形势,科学制定国家相关规划和宏观经济决策,支撑资源管理和社会共享服务等,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
“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将使全省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动态监管,实现各部门、各领域数据的有效衔接,全省海陆相连,地上地下精细化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说,图、数、实地相一致的调查数据为科学安排用地,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供了现实性强、精度高的基础数据,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人口普查、水利资源普查、公安应急指挥等方面调查成果已经得到广泛应用。
二次调查“提醒”河北—— 严格保护耕地,数量、质量并重
通过二次调查,我省耕地省情一目了然。据了解,在全省现有9842.03万亩耕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4.80%。耕地面积比第一次土地调查减少503.65万亩,年均减少38.74万亩,人均耕地由1996年的1.60亩下降到2009年的1.40亩,低于全国人均1.52亩的平均水平。
“综合分析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省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二次调查的成果“提醒”河北,首先要保证和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
按照我省的目标要求,到2020年,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454.0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316.00万亩。不仅要确保现有耕地数面积基本稳定,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降低。二次调查的现实面前,河北该怎么办?
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我省应将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围绕提升耕地土壤肥力、抗灾能力和持续产出能力,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不断提高耕地质量。一是科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强化新增耕地的质量建设与管理。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有效补充耕地面积,采用熟化土壤回填、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确保新增耕地质量。二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完善农业生产设施。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和“布局合理化、农田规模化、农业科技化、生产机械化、经营信息化、环境生态化”的要求,大力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三是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等节水技术,提高用水效率。四是实施土壤污染修复,确保农产品安全。开展清洁生产模式推广应用,大力整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泥、城乡生活垃圾和其他有机废弃物作为肥料直接施入耕地,防止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耕地,并对污染土壤区域积极进行修复和治理工作。
与此同时,我省还应科学构建耕地资源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将耕地的经济产出功能价值、社会保障功能价值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进行系统评价,把耕地多功能的“外溢价值”显性化、市场化,抑制耕地非农化速度。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采取经济激励和调节手段对耕地利用和保护主体进行经济补偿,调动耕地保护主体的积极性。
二次调查揭示土地管理“密码”—— 优化用地布局,节约集约用地
“二次调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使我省全面查清省内土地地类、面积和权属,为科学分析土地利用省情,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强有力支撑。”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查成果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省建设用地总面积3016.50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0.67%。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28.78万亩,交通运输用地230.85万亩,水利及水工建筑用地156.97万亩。与1996年的第一次调查数据相比,全省建设用地总面积增加603.28万亩。
根据这次土地调查公布成果综合分析全省建设用地发展与用地结构,可以看出全省建设用地增加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总体上相适应,但城镇存在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村庄用地与人口逆向发展,许多地方建设用地利用粗放、效率不高。
“二次调查数据将为河北提供土地管理‘密码’,它要求河北今后必须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原则,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构建协调发展用地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认为。
目前全省建设用地发展空间发展面临多重压力,为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必须坚持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严格用地标准,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和农村空闲建设用地盘活利用,通过规划管控、布局优化、用地准入、市场配置、土地整治、监督管理等途径,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严格用地标准,强化用地效益控制。据了解,我省制定了《河北省主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明确了全省各产(行)业64类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用地审批工作中按照建设项目用地准入标准,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投资强度和建设强度,不符合产业政策、供地目录的项目不予供地。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根据二次调查全省农村建设用地粗放的特点,我省将结合新农村建设,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推进中心村建设,促进村庄用地缩并集中和空心村治理,积极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鼓励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积极盘活农村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强化低效用地内涵挖潜。我省将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尤其是开发区用地,强化内涵挖潜,盘活利用闲置和存量土地,推进旧区和城中村改造,促进存量空间的释放,增强现有建设用地的集约度。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建立更为完善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体系,构建协调发展用地机制。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划分定位全省城市层级结构,构建协同用地机制,有升有降调结构促发展,增强城镇空间综合承载能力,大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来源: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