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泊头市侯落鸭村村民郑潮军因用铁镐打死村主任侯志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刑8年。而96名村民联名上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释放郑潮军,理由是,侯志强主动到郑家寻衅滋事,郑家是正当防卫。村民们,包括侯志强曾经的同伴都说,“侯志强是个恶人,我们都怕他。”(7月13日《新京报》)
村主任被村民用暴力打死,不但无人同情,反而激起大家“同仇敌忾”,要求法院轻判杀人者,这样的情景确实令人唏嘘。诚然,以暴制暴绝非解决矛盾的良策,但在这起事件背后,我们更要思考的是,在广袤的乡村,还有多少个法治和正义正在沦陷的“侯落鸭村”?基层乡村治理如何才能进入良性的轨道?
在侯落鸭村,侯志强是出了名的“爱打仗”,即便是镇上的干部也会称他这样的人为“南霸天”。村民们在侯志强当选村主任后的数年里,长期遭受欺凌侵犯却一直隐忍沉默,这背后,有很多问题值得追问。一个德行不佳的恶人,何以成为“一村之长“?事实上,侯志强长期操控选举,甚至私自扣留了本应发到村民手里的选票,填上了自己名字后塞进了选票箱。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负有指导等义务,试问,当地乡镇政府对如此恶人几乎全票当选村主任完全没有责任么?另一方面,侯志强经常殴打他不喜欢的村民,但被打村民报警后,警察要么迟迟出现,要么将其带走后很快释放,久而久之,村民挨打之后便不再报警,法治沦陷背后,到底是谁在给“恶霸村长”撑腰?
侯志强成为独霸一方的“南霸天”,显然不仅仅是个体的性情因素所致,更是保护伞的纵容和庇护。事实上,无数村官违法乱纪的行为背后,正是得益于他们与公权构建起的小型“熟人社会”,而利益输送与交换正是社会网络的粘合剂。在这个“熟人社会”,政策和法律的空子可以洞开,复杂的事情可以变得简单,必要的程序可以轻易跳过。在权力大于法律、人情大于法律的畸形共识中,公权很容易沦为“熟人社会”的交易工具,以致异化为欺压百姓的帮凶。
前不久,中组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其中,要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特别要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这样的查处行动当然值得期待,但要真正构建良性的乡村治理图景,不但要查处涉黑涉恶的“南霸天村官”,更要扳倒那些罩着他的“保护伞”,防止基层干部在缺乏约束中懒政、乱政乃至匪化,惟其如此,公道正义才能撑起乡村的一片晴空。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