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浙江一镇干部挪用百万元医疗保险金获刑10年


时间:2014-07-18  来源:未知 点击:
 因为挪用近百万医疗保险金炒白银且导致巨额亏损,11日,记者从浙江松阳法院获悉,该县一乡镇干部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查明,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期间,丽水松阳县古市镇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张某将下面村里收上来让其转交县社保中心专用账户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99万多元分多次挪用至其在某公司开设的电子交易帐户,用于白银现货交易的营利活动。由于投资亏损,其尚有近9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不能退还。

  2014年4月18日,张某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松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其担任松阳县古市镇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对其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未退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责令其退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来源:未知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宏法在线 宏法法律 农经视角 三农手机台 三农融媒 农媒融视
农视法宣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