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7日,新华社播发了《政府圈地虾农“买单” 河北乐亭“收储”土地致万亩虾池闲置》一稿,报道了河北乐亭县政府因规划建设临港产业聚集区,从2007年开始从虾农手中强行收回数万亩虾池的土地使用权,导致虾池闲置近四年的情况。四个多月过去了,记者14日重返乐亭采访,发现数万亩虾池依然在闲置,被填平的虾池已经长出半人高的荒草,当地虾农对乐亭县“人为”制造荒滩的做法非常愤慨。
河北乐亭在历史上有养虾的传统。2000年乐亭县政府和部分虾农签订30年的承包合同并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虾农对虾池进行了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再加上近年来海产品价格上涨,每亩虾池的年收入至少3000元。
出人意料的是,2007年乐亭县政府发出公告,收回部分虾池占地及滩涂养殖地使用权。在未与虾农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开始大规模的“填海”运动,数万亩虾池从2007年10月份开始陆续被填平。海参等养殖物被填埋或放入大海,养殖设施被填埋,一些没有被填土的虾池也因为和海水隔断而变成一潭潭“死水”。
“如果政府部门是为了公益事业收回我们的虾池,也可以理解,但政府是打着公益的旗号为企业征地。”乐亭县一位退休干部对记者说。64岁的虾农崔进元说,一些位置好、剩余年限长的虾池市场交易价在每亩3万元以上,县政府一刀切、只补偿每亩2000元工本费的方法不合情合法。据多位虾农介绍,四年过去了,从来没有政府部门的人找虾农谈过补偿的事,今年8月份一些虾农到乐亭县政府去要“说法”,却连县政府大门都进不去。
“闲了四年呀,这得多大的浪费呀!”崔进元说,为了养虾,他把家里的土地转包给别人,没白没黑地在虾池子忙碌,现在虾池闲了四年,他也闲了四年,熬白了头发也没等到政府部门的任何补偿。“我们现在都靠借债生活了。”虾农韩卫东说。
令虾农心酸的不仅是生活上的窘迫,四年来上诉无门更是让他们感到绝望。2008年7月乐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虾农韩卫东等17人“不服乐亭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起诉,2008年12月,乐亭县人民法院以“中止诉讼”为由将此案“挂起”,直到2011年5月,以“没有管辖权”为由驳回韩卫东等人的起诉。“三年半的时间,没有管辖权为什么不早说。”同样伤心的还有虾农王宝明,他告乐亭国土资源局注销土地使用权一案也“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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