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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特点、成因及对策分析


时间:2014-07-12  来源:邵阳县纪委 点击:

 近年来,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少数村干部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村官违纪违法问题逐渐引起各级各界的高度重视。 

     一、   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0年以来,邵阳县共查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8件, 18名村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占查处案件总数的11%。从查处的案件来看,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四大特点:一是被查处人员绝大多数是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2010年以来,我们共查处村干部18人,其中村支书13人,占被查处村干部总数的78%。二是挪用强农惠农资金、贪污公款类错误最多,占所查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87%。三是涉案金额较大。如该县黄亭市中心村村支书张某贪污公款案,涉及支书、主任两人,涉案金额10多万元;黄亭市镇九洲村村支书谢某非法占有村道工程款和虚报挪用移民款一案,共涉及金额17万余元;在查处黄塘乡蛇湾村村官非法侵占高速公路修建款一案时,该村包括村支书、主任、秘书、村委员在内的6人全部参与,涉案金额高达20多万。目前这些案件均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是村干部违纪案涉及强农惠农资金、扶贫救济款、专项资金等“高压”领域。目前,中央惠农项目越来越多,有的项目数据上很难统计准确,村干部在统计上报时存在多报、瞒报现象,所得资金占为己有。五是违纪手法多样化。有的村干部违反党的政策,采取虚报为移民或特困户方式骗领国家补助资金;有的将村集体资产低价出售或租赁承包给亲友,少数村干部甚至直接占为己有;有的则在对集体资产处置、工程建设过程中捞取经济利益等。

     二、   村官违纪违法案件高发的原因

     一是权力过分集中。近几年,国家各种支农、惠农资金给农村经济带来了活力和动力,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权限空间也得到扩大,负责管理的资金也相应增多,这些工作人员既是具体经济活动的实际运作者,又是经济活动管理者,为涉农职务犯罪提供了良好的空间。二是内外部监督缺失。一方面,发案的农村基层组织大都存在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近年来,虽然推行村帐乡管,但乡镇农经站每年只是对各村收支简单记一次流水帐,村里的支出全凭一把手说了算,“口袋帐”、白条自批自支、公款私存、收费不开收据等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甚止村里一把手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会计成了记帐员,出纳成了保管员,会计、出纳形同虚设。在基层一些地方,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往往是上面督查一次下面公开一次,不督查则不公开。另一方面,对村干部的监督不到位。当前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形同虚设, “一会两组”(村民代表会、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监督小组)中村组干部太多,失去了群众监督的意义。三是教育惩处不到位。有的乡镇领导片面强调发展经济和忙于事务,长期忽视对村官进行思想、政策和法纪教育,致使少数村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十分淡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思想膨胀,往往把村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满足私欲的工具,导致手中权力异化。少数乡镇领导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发现村官违纪违法问题后,有护短心理,不愿及时查处,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少数村官违纪违法歪风的蔓延。

     三、   遏制村官违纪违法行为的对策

     一是思想上让村官“不会违”。通过细化“三会一课”、拓展农村远程教育形式等,抓好“村官”警示教育;各乡镇党委要积极配合县纪委、县法制办开展“法制教育进村(社区)”活动,让法制观念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同时,严把选人用人关,避免让法制观念薄、政治素质差的同志进入“村官”队伍。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农村干部队伍,以改变目前农村干部学历偏低、综合素质不高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以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此外,要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村级干部队伍储备生力军。

     二是管理上让村官“不能违”。实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新的经济监督形式,要不断完善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期对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要重视审计结果在村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中的运用,对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村干部要从政治上经济上大力奖励,对任期内表现平庸、无所作为的村干部要降职使用,或是通过法定程序清出干部队伍。近年来,邵阳县为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管理,出台了《邵阳县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邵阳县村级重点项目财务审批制度》等,对村级组织、村级重点项目明确权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约束机制。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定期对村组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收支统一管理、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坚持“阳光”财务,每月末必须将村级财务开支情况予以全面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惩处上让村官“不敢违”。由于现有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普遍比较低,我们必须通过加大查处力度来增强威慑力。为此,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做到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严惩违纪者,发挥“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群”的作用。

    四是制度上让村官“不愿违”。一方面,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目前该县已经有8名表现突出的“村官”通过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这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干部公正履职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提高经济待遇。执行村干部待遇最低保障制度,根据各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经群众讨论,村党支部、村委会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并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挂钩。对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村,乡镇政府一定要帮助落实村干部的报酬,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再一方面,强化保障机制。我们出台了《邵阳县农村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对村干部按照自愿原则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县、乡镇财政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负担。目前,全县已有197村“两委”干部参加养老保险,离任“村官”补助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调高1倍。


来源:邵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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