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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时间:2014-07-04  来源:本网整理 点击:

华律网编辑: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割可否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呢?另一方面如果同居关系形成了事实婚姻那财产该如何分割呢?

路焜律师:
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一般不适用婚姻法规定,而是适用《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有关财产和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现行的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 ,如果某种同居关系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则其财产分割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

华律网编辑:
我国法律关于事实婚姻是如何规定的?事实婚姻受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呢?

路焜律师: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由此可知,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效力的确认以登记为准。

但是,我国法律同时也对事实婚姻做出了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对未按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否构成事实婚姻确定了如下认定标准: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离婚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由此可知,我国《婚姻法》以1994年2月1日为界线,区别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的关系被确定为事实婚姻,这是我国法律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受我国《婚姻法》保护。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共同生活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则属于一般的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

华律网编辑:
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如何分割呢?

路焜律师:
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可以看出,同居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仍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华律网编辑:
同居者要怎么区分“共同所得”?以及同居双方可否将个人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共有?

路焜律师:
(一)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双方必须共同生活,这是基础;2、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者管理等,这是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属于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二)完全可以,而且这种约定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发生纠纷后,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

华律网编辑:
同居者各自所得一般不会产生争议,但是其争议主要焦点在共同所得财产的分割问题上,那么同居者的共同所得财产要怎样分割呢?

路焜律师:
一般而言在同居生活中,双方各自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归各自所有,如果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同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为共同财产。

《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因此,在同居期间,二人共同使用或者支配财产时,不需要分割,一旦二人的同居关系解除,就出现了分割财产的必要性。

《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因此,对于按份共有,可以根据出资额或者双方约定确定占有共同财产的份额,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无法区分份额的则平分。对于共同共有,则一般平均分割。

华律网编辑:
对于目前正处于同居关系的双方,您有什么建议?

路焜律师:
现实生活中,同居关系双方形同夫妻,不分你我,很多时候将双方生产经营的钱或者其他财产放在一起,占有、使用、转借也不留字据,如果二人结婚,则一般不会发生纠纷。但如果双方产生矛盾、解除同居关系时,则往往对同居财产的分割产生纠纷。而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则同居财产的分割就会发生很大偏差。因此在同居生活中,最好能将各自的财产放在自己名下,对于共同财产做一个书面约定,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有据可凭了。
结语
同居关系毕竟不同于婚姻关系,同居财产的分割亦不适用婚姻法的规定,不受《婚姻法》的保护,所以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尽量做到财产划分清晰、书面约定清楚,避免纠纷的发生。
 
问问 路焜 律师:路焜律师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公司法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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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焜 律师解答
2014-6-9 13:15:02
用户 z*** 问:

老人老伴去世了,后来又找了一个,但是家里反对他们的婚姻,就这么一直住在一起相互照顾了,现在他也去世了,这财产怎么分?家里人貌似意思是后来找的这个人没权利参与财产分割 >>详细

 
路焜律师答:
您好,后找得老伴,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不属于婚姻关系,只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在他们同居期间的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一般均分。而且,后老伴也没有继承的权利。
2014-6-9 11:03:24
用户 a*** 问:

双方分居好多年了,是不是自动离婚啊 >>详细

 
路焜律师答:
您好,没有自动离婚的,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2014-6-6 18:13:01
用户 a*** 问:

我和媳妇结婚1年多了,双方都有点错误,过不下去了,我向提出离婚,她家家庭条件以前不怎么好,家里的东西是我家给他3W块钱的买的,我想问下家里的东西能不能不给他。 >>详细

 
路焜律师答:
您好,需要给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2014-6-6 14:49:39
用户 a*** 问:

你好,律师。结婚半年没领结婚证属于同居,现在因感情不和,两人在异地上班,如果想分手,关键是举办仪式前购了一套房子,男方一次性付清,有一部分是借亲戚的钱,目前未取得房产证,但是购房合同上当时让女方签字了,收据上是男方姓名,如果男方提出分手,这会怎么分?彩礼能要回吗/男方父亲还生病了,女方半年回家两次 >>详细

 
路焜律师答:
您好,关于房子要看下相关合同材料再做分析。没办结婚证,可要求退还彩礼的。
2014-6-5 9:46:37
用户 a*** 问:

路律师你好!我跟前夫在结婚前,他们家出了十万块亲给我买了一辆轿车(他们直接到4S店刷卡付的10万块钱),但因为我当时没考驾照,就把车主登记为我父亲,而车的尾款还有车的上户等等费用都是我父亲负担的。半年后我和前夫结婚,结婚两年后感情不和,法院判处我们离婚,孩子归我抚养(但我前夫一直没有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前夫及他父亲把我和我父亲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十万块钱及利息。我认识这属于婚前赠与,请问您认为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详细

 
路焜律师答: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应属于赠与,可拒绝返还。


来源:本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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