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国土部: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应尊重农民意愿


时间:2012-06-25  来源:法制网 点击:

  法制网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 郄建荣 6月25日是第22个全国“土地日”。第22个全国“土地日”的主题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结合这一主题,国土资源部将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

  据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介绍,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我国将在“十二五”期间投资约6000亿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补充耕地2400万亩。

  国土资源部认为,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对确保我国粮食安全至关重要。近日,国土资源部召开部长办公会专门审议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国土资源部表示,土地整治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成为土地整治的重要任务。”这位负责人说,国土资源部将着手研究制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体系,规范质量评定、后期管护等环节。

  他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进行规范,以实现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确保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这位负责人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将坚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同时,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统一标识。

  据介绍,国土资源部建立十几年来,通过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已经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2亿多亩,补充耕地4500多万亩,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并略有增加;农田整理新增耕地率达5%~8%,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来源:法制网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宏法在线 宏法法律 农经视角 三农手机台 三农融媒 农媒融视
农视法宣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