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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雷州:一法官糊涂判决残疾孤儿维权难


时间:2022-03-26  来源:中国三农观察网 点击:

凤凰新闻网络电视台讯(记者陈国强)近日,雷州市英利镇三元村委会深垭村的村民李秀清悲痛地向凤凰新闻网络电视台记者反映:2017年11月2日其儿子林海被广西大货车撞压致死后,雷州市人民法院受理法官梁广德视法律为儿戏,既没有追究车辆挂靠公司的责任,又没有追究车主的责任,该院执行局也没有执行肇事司机应赔偿的款项,甚是冤枉!!!

记者从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0882民初703号]了解到:2017年11月02日凌晨,吴云英丈夫林海在雷州市英利镇土贡十字路口红绿灯处,被何祖杂驾驶桂AL1636重型半挂牵引桂A7101挂车碰撞死亡。经雷州市交通警察大队[2017第00497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死者无责任,被告人何祖杂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该事故中,由于何祖杂驾驶证与驾驶车辆类型不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承担强制保险的赔偿,然而,在判决书中雷州市法院法官梁广德只认定驾驶员何祖杂负责全部赔偿,却没有追究被告事故车辆的挂靠单位广西马山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及被认定车辆所有人覃玉新的赔偿责任。据雷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0882民初703号]第4、9页文字陈述:被告广西马山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辩称:事故车辆所有人是覃玉新,我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我公司不是事故车辆所有人,只是车辆的管理单位,况且,该车辆所有人覃玉新私自将车辆转让,也不告知我公司,我公司更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2017年9月11日我公司已向马山县法院提出解除与覃玉新挂靠经营的合同纠纷。


记者查阅案卷时,发现该交通事故发生于2017年11月2日凌晨,事故发生后当天马山县人民法院才送达解除合同副本,2017年11月24日,广西马山县人民法院才作出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覃玉新解除经营挂靠[(2017)桂0124民初1229号的民事生效判决,也就是说,广西马山县人民法院送达解除合同副本及车主与挂靠公司解除合同的判决生效均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才操作的,所以,挂靠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连带责任。车辆所有人覃玉新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在判决中令人费解:

其一、既然覃玉新私自将车辆转让,为什么行驶证还保留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名下?为什么不予追究赔偿责任?

其二、既然认定车辆所属人是覃玉新,为什么也没有判决覃玉新的赔偿责任?

其三、事故发生后才解除挂靠合同,为什么还认定挂靠公司不负连带赔偿?

从以上种种迹象中,不难看出,该案在审理判决中,法官涉嫌失德失责,违背原则,本案中原告委托诉讼代理律师黄某(广东某律师事务所)也未能尽职尽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原告吴云英属于重度二级残疾人,丈夫撒下89岁的老母和俩子女。由于子女年小,加上原告吴云英属与大女儿均是残疾人,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而车祸中应得到赔偿的“眼泪钱”,至今,雷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还未积极追讨。目前,吴云英已经离家出走,俩子女与89岁高龄母亲相依为命,其母亲终日以泪洗面,甚是凄惨,其子女成了孤儿。



法官本应秉公执法,在案情的审理中应当依法依规依据作出判决,法官如果“以情执法,以钱定法,以物量法”,法律就失去了公平公正和尊严,为维护被害者家属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权威,希望此案能得到重审重判,还被害者家属公道和权益。





来源:中国三农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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